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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蟹成禁售禁放“代言人”

2017-12-06 14:05:30 来源: 湖州日报 记者张钰苑 摄

  12月4日,太湖旅游度假区公安分局的民警走进渔人码头,向正在用餐、购买螃蟹的市民宣传烟花爆竹“双禁”,并在螃蟹礼盒上粘贴了特制的“双禁”宣传小标语。

  目前,太湖旅游度假区公安分局与辖区各家饭店建立联席工作机制,对大型酒宴名单进行梳理,预先告知“双禁”规定;与各社区物业负责人签订责任状,由社区民警牵头齐抓共管;加强重点时段的巡逻,及时发现并制止燃放烟花爆竹;深入社区、宾馆、饭店、商场、校园、沿街店铺,发放《致辖区居民的一封信》;开展点对点宣传,向辖区居民发送温馨提醒短信2万余条。

标签:宣传 太湖蟹
编辑:贾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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