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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连休8天加班费有了新变化

2017-09-29 08:21:21 来源: 新华社

  今年的国庆正好“撞”上中秋节,连休8天,劳动者加班费计算有了新变化。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其中,10月1日到3日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4日为中秋节法定节假日。

  根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在10月1日到4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10月5日到8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对工资没有明确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执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收入的70%确定。

标签:加班费 节假日
编辑:陶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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