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市邮政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对台州市金驰快递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0万元,直接揽收人员任某、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张某各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这是台州邮寄递行业的首张高额“反恐罚单”。
今年8月期间,椒江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台州高新区区西派出所、市邮政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多次在联合执法中发现位于高新区下马小区的金驰快递公司业务员在揽收件时,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登记,未实行寄递客户身份信息登记制度,而该快递公司多次被责令整改后拒不改正。
对此,市邮政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邮政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对直接揽收人、主管人员及该快递公司作出共12万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表示,“反恐罚单”系公民或法人等主体因违反我国《反恐怖主义法》的有关规定,由主管部门对其违法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收到“反恐罚单”并不意味着被处罚人的行为就是恐怖行为,但被处罚人可能会因此承担巨额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