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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纪委、市监委通报扶贫领域两起违纪问题

2017-08-25 09:39:53 来源: 绍兴日报 钟兰花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以案示警、以案明纪,日前,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两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

  越城区残联原党组成员、办公室原主任兼教育就业办原主任鲁接义违规申报、领取低收入残疾人就业创业补助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2年,鲁接义利用职务之便,冒用他人名义向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申请低收入残疾人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并以伪造签名和代签方式将4.75万元占为己有,用于归还其个人贷款和消费。鲁接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昌县回山镇原民政助理员梁炎青虚报冒领民政专项资金问题。梁炎青于1997年至2012年5月任新昌县回山镇民政助理员,2012年6月退休。2009年至2011年,梁炎青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虚报冒领的方式,非法占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贴、重度残疾集中托养人员托养费等民政专项资金,共计人民币55072元。梁炎青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报指出,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需引起高度重视,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把扶贫开发工作落实情况和履责情况纳入各级党委(党组)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高水平推进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全市各级职能部门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完善产业帮扶、培训就业、医疗救助等制度机制,在实行精准扶贫的同时,切实履行好监管主体责任,形成监管合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监督,严肃查处相关问题,既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又对扶贫工作失职失责的党委纪委“双问责”,形成持续震慑,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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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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