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浙江第三天。绍兴市委、市政府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浙江省工作动员会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对环保督察组转交的信访举报,继续加强督办力度,深入推进问题整改。
为配合环保督察,绍兴建立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每日专题研究环保督察重点问题工作机制,区、县(市)主要领导和市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领办、督办案件,动真碰硬开展问题整改。
截至14日12点,绍兴共接到督察组转办的投诉件17件,其中越城区1件、柯桥区4件、上虞区2件、诸暨市4件、嵊州市3件、新昌县2件、市水利局1件。收到这些投诉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立即整改。各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对投诉件即查即办,边督边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