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莲都区法院在全市法院率先出台《莲都区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外出办案行为的若干规定》,提出法官干警外出办案与当事人“同吃、同住、同行”都将不被允许。这是莲都区法院进一步拓展法官廉洁司法的监督渠道,形成内外监督网络,以此构筑反腐倡廉“防火墙”又一举措。
规定的出台,进一步推动了区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各项审判执行工作纪律,有效规范法官干警出差办案活动,保证干警在出差办案中廉洁司法,着力解决法官干警外出办案与当事人(代理人) “同吃、同住、同行”,从根本上防止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切实维护当事人权益,改进工作作风,确保廉洁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