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员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然而根据金华高速交警支队通报,本月以来短短20天时间,金华辖区内高速公路上共查处1312起穿拖鞋驾驶机动车行为,另有赤脚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15起。
7月19日傍晚,高速交警在杭金衢高速公路浦江出口检查时,发现一辆黑色轿车缓缓驶入进口,驾驶员领取通行卡后,车辆突然一个加速撞上了警示桩。民警上前查看,发现驾驶员穿着一双拖鞋。民警在教育之后,开出200元罚单。
高速交警说,穿拖鞋、赤脚开车均属违法行为。穿拖鞋开车,鞋与脚固定不牢,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同时夏季天热,脚掌容易出汗,穿着拖鞋开车,踩踏板时极易出现脚底打滑、踩不实甚至踩不到踏板的情况,容易导致驾驶员手忙脚乱,极易发生事故。
高速交警给喜欢穿拖鞋、高跟鞋的驾驶员提个建议:在车里放一双平底鞋,开车时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