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被海关扣了?一帮代购给小姐妹汇款87万“捞货” 结果……
2019-07-04 08:52:41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首席记者 肖菁 通讯员 桐法 桐检

  浙江在线7月4日讯(钱江晚报首席记者 肖菁 通讯员 桐法 桐检)价值不菲的商品被上海海关扣押,代购们通过各种关系找人帮忙“捞货”。30岁的廖某自称和上海海关内部领导非常熟悉,只需付一点手续费和捞货费,就可以帮忙疏通关系,不仅能把被扣押的货物捞回来,还能帮助消除黑名单,确保以后代购无忧。

  为了货物,代购们毫无犹豫,一次又一次给她打钱,廖某却没有当初承诺的那么好听,钱收了,货物依旧渺无踪影。其实,廖某口中的“海关领导”只不过是她分饰的其中一个角色……

  日前,廖某以诈骗罪被杭州桐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3万元。

  自称认识海关领导

  可以帮代购捞货

  2017年5月,做韩国代购生意的艳姐,经介绍,认识了在韩国做整容中介的浙江泰顺女子廖某,很快,两个年轻人就相谈甚欢。

  艳姐跟廖某提起,有个做韩国代购的朋友,一大批货物被扣押在上海海关。

  廖某说,自己正好在上海市政里有个高官熟人,还认识上海海关里的领导,跟他们关系都很铁,通过他们可以帮忙出关,过关率百分百。

  看艳姐听得非常认真投入,廖某就说要艳姐跟自己一起做通关生意,又把捞货报价、与海关分成说得详详细细。

  艳姐很心动,又看廖某说得头头是道,就同意一起做通关生意。

  随后,艳姐便陆陆续续把手头的代购,需要捞货的客户介绍给廖某。

  两个月后,陆续有客户要求廖某帮忙“捞货”,廖某淡定地安慰心急火燎的客户别着急,等等。

  到8月份,廖某告诉客户可以打钱给她准备捞货了,到9月份,廖某又问客户是否需要消除黑名单,并严肃地跟客户说,如果不消除,以后私自代购商品被抓多次可能要被判刑。客户一听急了,连忙又打钱给廖某。

  “海关领导”登场

  骗局就此败露

  这边通关费好处费都已经付出了,代购们自然要问廖某捞货进展。

  廖某说,喏,那我把海关领导的微信直接推给你,你们直接联系。

  微信里的“海关领导”不大给力,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暂时捞不出来、要办退运、要打点退货部、货物太多要加钱,加急出关要加钱等等。

  10月中旬,“海关领导”发微信给艳姐,让她带着客户去上海机场拿货,在机场等待中,又发微信给艳姐,让客户出三万元,立马办理退货,从桐庐火急火燎赶到上海拿货的客户,又咬咬牙,付了三万钱。

  “海关领导”收了钱,又转了风向,说中途有意外。客户心焦,不停催促廖某,廖某不厌其烦,告诉客户,捞货钱退回客户银行卡。

  客户到银行一查,发现根本没有所谓的退款,遂报警。

  之后,警方又陆续收到艳姐以及其他代购的报案。

  一人分饰多角

  实施诈骗被判刑

  经桐庐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期间,廖某通过虚构其认识海关高管,并自己注册微信账号,扮演海关人员,以“捞货”、消除黑名单为由,骗取多名被害人共计87.5万元。

  桐庐法院认为,被告人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故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廖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责令其退还被害人经济损失,并没收作案工具手机4部。

标签:代购;上海海关;客户;货物;黑名单;海关;扣押;帮忙;海关领导
编辑:白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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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被海关扣了?一帮代购给小姐妹汇款87万“捞货” 结果……
2019-07-04 08:52:41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首席记者 肖菁 通讯员 桐法 桐检

  浙江在线7月4日讯(钱江晚报首席记者 肖菁 通讯员 桐法 桐检)价值不菲的商品被上海海关扣押,代购们通过各种关系找人帮忙“捞货”。30岁的廖某自称和上海海关内部领导非常熟悉,只需付一点手续费和捞货费,就可以帮忙疏通关系,不仅能把被扣押的货物捞回来,还能帮助消除黑名单,确保以后代购无忧。

  为了货物,代购们毫无犹豫,一次又一次给她打钱,廖某却没有当初承诺的那么好听,钱收了,货物依旧渺无踪影。其实,廖某口中的“海关领导”只不过是她分饰的其中一个角色……

  日前,廖某以诈骗罪被杭州桐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3万元。

  自称认识海关领导

  可以帮代购捞货

  2017年5月,做韩国代购生意的艳姐,经介绍,认识了在韩国做整容中介的浙江泰顺女子廖某,很快,两个年轻人就相谈甚欢。

  艳姐跟廖某提起,有个做韩国代购的朋友,一大批货物被扣押在上海海关。

  廖某说,自己正好在上海市政里有个高官熟人,还认识上海海关里的领导,跟他们关系都很铁,通过他们可以帮忙出关,过关率百分百。

  看艳姐听得非常认真投入,廖某就说要艳姐跟自己一起做通关生意,又把捞货报价、与海关分成说得详详细细。

  艳姐很心动,又看廖某说得头头是道,就同意一起做通关生意。

  随后,艳姐便陆陆续续把手头的代购,需要捞货的客户介绍给廖某。

  两个月后,陆续有客户要求廖某帮忙“捞货”,廖某淡定地安慰心急火燎的客户别着急,等等。

  到8月份,廖某告诉客户可以打钱给她准备捞货了,到9月份,廖某又问客户是否需要消除黑名单,并严肃地跟客户说,如果不消除,以后私自代购商品被抓多次可能要被判刑。客户一听急了,连忙又打钱给廖某。

  “海关领导”登场

  骗局就此败露

  这边通关费好处费都已经付出了,代购们自然要问廖某捞货进展。

  廖某说,喏,那我把海关领导的微信直接推给你,你们直接联系。

  微信里的“海关领导”不大给力,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暂时捞不出来、要办退运、要打点退货部、货物太多要加钱,加急出关要加钱等等。

  10月中旬,“海关领导”发微信给艳姐,让她带着客户去上海机场拿货,在机场等待中,又发微信给艳姐,让客户出三万元,立马办理退货,从桐庐火急火燎赶到上海拿货的客户,又咬咬牙,付了三万钱。

  “海关领导”收了钱,又转了风向,说中途有意外。客户心焦,不停催促廖某,廖某不厌其烦,告诉客户,捞货钱退回客户银行卡。

  客户到银行一查,发现根本没有所谓的退款,遂报警。

  之后,警方又陆续收到艳姐以及其他代购的报案。

  一人分饰多角

  实施诈骗被判刑

  经桐庐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期间,廖某通过虚构其认识海关高管,并自己注册微信账号,扮演海关人员,以“捞货”、消除黑名单为由,骗取多名被害人共计87.5万元。

  桐庐法院认为,被告人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故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廖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责令其退还被害人经济损失,并没收作案工具手机4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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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白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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