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警方经过长达数月的追逃工作,成功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潜逃至缅甸的“巨潮金融”实际控制人周某缉捕归案并押解回杭:
去年7月16日,杭州一家叫做“巨潮金融”的P2P公司突然宣布爆雷,众多投资者的资金不知去向。
网上瞬间一片哗然...
“巨潮金融”暴雷后,平台实际控制人周某磊便不知去向。滨江警方通过调查发现,去年2月2日至7月16日期间,周某接手杭州巨潮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巨潮金融”P2P平台),以P2P理财模式,利用高额利息回报吸收公众存款达1.89亿元。
“巨潮金融”绝大部分高管纷纷落网
唯独公司CEO周某磊下落不明
周某磊,浙江温州人,身高1米8 ,长相清秀,口才一流,平时也特别高调,经常开着他的捷豹轿车出没一些高档娱乐消费场所,且有吸毒前科。
但就在平台暴雷前一段时间,周某在省内先后提取了巨额现金后便失踪了,直到警方接警立案,发现周某已经潜逃。
在杭州滨江警方立案后,“巨潮金融”绝大部分高管纷纷落网,唯独公司CEO,也就是实际控制人周某磊仍然下落不明。
周某磊究竟去了哪里?正当杭州警方布置追逃工作时,一个线索突然传来:周某磊出现在了云南的中缅边境。
资料显示,周某磊本人为教师出身,被称为资深专业投资人,“拥有近15年的专业投资经验,具有独到的市场营销及市场把控能力,对互联网和新金融行业具有独到见解与创新思维。”
在“巨潮金融”担任负责人之前,周先后任职于上海、东莞多家公司总经理等高管职务。2018年1月加入巨潮金融,担任杭州巨潮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CEO兼执行董事,全面把控公司运作。
滨江警方调查发现,“巨潮金融”P2P平台经营期间,周某磊在境内陆续提取现金,平台暴雷后,周某磊便和这些现金一起神秘地消失了。
曾经的CEO,偷渡后住在缅甸廉租房
有钱却不敢用,近一年来瘦了二十多斤
谁都没想到,周某磊选择逃亡的方式竟然是偷渡。
平台爆雷后,他只身一人来到云南德宏,在等待了一段时间后,通过偷渡的方式进入缅甸境内。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警方起初并没能发现他的具体行踪。
或许周某磊都想不到自己的生活会如此转变。过去的他住在滨江某高档小区,人进人出都被招呼“董事长”,风光无限。来到缅甸后,不会说缅甸话,生活不受自己控制,只能靠身上带的钱勉强度日。
周某磊做好了长期在国外生活的准备。他有钱,但不敢乱用钱,也没能去工作,只能长时间躲在租住的廉租房里。
更要命的是缅甸当地的热带气候和食物。他吃不惯当地的食物,最经常吃的就是烧烤配米饭。原先人有些发福的他迅速暴瘦,在缅甸不到一年,他瘦了二十多斤。
他也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走。他在手机上看到了杭州警方追查P2P公司的新闻,更加不敢回国,但生活在这里,何尝不是另一种“坐牢”?
直到今年5月初,周某磊正在家里休息,有人敲响了他家的门。
民警在杭州机场请他吃了顿家乡饭,
他说是这一年最好吃的饭
敲开门的,是杭州滨江公安的民警。
今年,专案组民警获得犯罪嫌疑人周某磊有可能落脚云南德宏中缅边境的线索后,立即启程前往。
云南湿热的气候和高原反应,加上旅途奔波,饮食不习惯等原因。一到目的地,专案组一名民警发起了高烧,另外三名上吐下泻。然而,追逃工作并没有因此受到丝毫影响。专案组民警克服身体不适等困难,积极对接当地公安部门取得支持。
期间,专案组一行4人蹲守云南中缅边陲20余天,精心布控,细致追踪。在得到周某磊已从云南中缅边境偷渡出境后,专案民警立即开展跨国追逃,于5月6日晚在缅甸境内锁定了周某磊的藏身位置,并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成功将周某磊抓获。
5月10日凌晨,犯罪嫌疑人周某磊被押解回杭。
当从云南飞往杭州的航班缓缓降落在萧山机场时,周某磊知道自己回家了,长长叹了一口气。
专案组民警鲁立凯在机场请他吃了一顿家乡江浙菜,他说,这是近一年他吃得最好的一餐。
对于在逃人员,无论是天涯海角
公安机关都将锲而不舍地追击
5月14日下午,杭州滨江警方召开新闻通报会,警方经过长达数月的追逃工作,5月10日,成功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潜逃至缅甸的“巨潮金融”实际控制人周某磊缉捕归案并押解回杭。
至此,浙江省公安厅涉网贷案件悬赏通缉12号逃犯落网。
“网络借贷风险处置工作不是一时之战,而是一项与违法犯罪分子斗智斗勇、长期艰苦对抗的工程。”滨江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震介绍说。
截至目前,滨江警方已累计抓获涉网络平台案件犯罪嫌疑人111人,查控资金2.32亿元,督促平台兑付资金1.83亿元,累计追赃挽回损失11亿余元。
杭州警方通过召开此次新闻通报会,严正告诫相关网贷平台的在逃人员不要心存侥幸,无论是在天涯海角、境内境外,公安机关都将抱定必胜信念,持之以恒、锲而不舍地开展追击,希望相关人员清醒认识,早日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同时,也请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自身防范意识,抵制高息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理财渠道。公安机关将对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非法网络借贷活动始终坚持“零容忍、严打击”态度,全力开展追赃挽损和案件侦办工作。
近日,杭州警方经过长达数月的追逃工作,成功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潜逃至缅甸的“巨潮金融”实际控制人周某缉捕归案并押解回杭:
去年7月16日,杭州一家叫做“巨潮金融”的P2P公司突然宣布爆雷,众多投资者的资金不知去向。
网上瞬间一片哗然...
“巨潮金融”暴雷后,平台实际控制人周某磊便不知去向。滨江警方通过调查发现,去年2月2日至7月16日期间,周某接手杭州巨潮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巨潮金融”P2P平台),以P2P理财模式,利用高额利息回报吸收公众存款达1.89亿元。
“巨潮金融”绝大部分高管纷纷落网
唯独公司CEO周某磊下落不明
周某磊,浙江温州人,身高1米8 ,长相清秀,口才一流,平时也特别高调,经常开着他的捷豹轿车出没一些高档娱乐消费场所,且有吸毒前科。
但就在平台暴雷前一段时间,周某在省内先后提取了巨额现金后便失踪了,直到警方接警立案,发现周某已经潜逃。
在杭州滨江警方立案后,“巨潮金融”绝大部分高管纷纷落网,唯独公司CEO,也就是实际控制人周某磊仍然下落不明。
周某磊究竟去了哪里?正当杭州警方布置追逃工作时,一个线索突然传来:周某磊出现在了云南的中缅边境。
资料显示,周某磊本人为教师出身,被称为资深专业投资人,“拥有近15年的专业投资经验,具有独到的市场营销及市场把控能力,对互联网和新金融行业具有独到见解与创新思维。”
在“巨潮金融”担任负责人之前,周先后任职于上海、东莞多家公司总经理等高管职务。2018年1月加入巨潮金融,担任杭州巨潮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CEO兼执行董事,全面把控公司运作。
滨江警方调查发现,“巨潮金融”P2P平台经营期间,周某磊在境内陆续提取现金,平台暴雷后,周某磊便和这些现金一起神秘地消失了。
曾经的CEO,偷渡后住在缅甸廉租房
有钱却不敢用,近一年来瘦了二十多斤
谁都没想到,周某磊选择逃亡的方式竟然是偷渡。
平台爆雷后,他只身一人来到云南德宏,在等待了一段时间后,通过偷渡的方式进入缅甸境内。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警方起初并没能发现他的具体行踪。
或许周某磊都想不到自己的生活会如此转变。过去的他住在滨江某高档小区,人进人出都被招呼“董事长”,风光无限。来到缅甸后,不会说缅甸话,生活不受自己控制,只能靠身上带的钱勉强度日。
周某磊做好了长期在国外生活的准备。他有钱,但不敢乱用钱,也没能去工作,只能长时间躲在租住的廉租房里。
更要命的是缅甸当地的热带气候和食物。他吃不惯当地的食物,最经常吃的就是烧烤配米饭。原先人有些发福的他迅速暴瘦,在缅甸不到一年,他瘦了二十多斤。
他也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走。他在手机上看到了杭州警方追查P2P公司的新闻,更加不敢回国,但生活在这里,何尝不是另一种“坐牢”?
直到今年5月初,周某磊正在家里休息,有人敲响了他家的门。
民警在杭州机场请他吃了顿家乡饭,
他说是这一年最好吃的饭
敲开门的,是杭州滨江公安的民警。
今年,专案组民警获得犯罪嫌疑人周某磊有可能落脚云南德宏中缅边境的线索后,立即启程前往。
云南湿热的气候和高原反应,加上旅途奔波,饮食不习惯等原因。一到目的地,专案组一名民警发起了高烧,另外三名上吐下泻。然而,追逃工作并没有因此受到丝毫影响。专案组民警克服身体不适等困难,积极对接当地公安部门取得支持。
期间,专案组一行4人蹲守云南中缅边陲20余天,精心布控,细致追踪。在得到周某磊已从云南中缅边境偷渡出境后,专案民警立即开展跨国追逃,于5月6日晚在缅甸境内锁定了周某磊的藏身位置,并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成功将周某磊抓获。
5月10日凌晨,犯罪嫌疑人周某磊被押解回杭。
当从云南飞往杭州的航班缓缓降落在萧山机场时,周某磊知道自己回家了,长长叹了一口气。
专案组民警鲁立凯在机场请他吃了一顿家乡江浙菜,他说,这是近一年他吃得最好的一餐。
对于在逃人员,无论是天涯海角
公安机关都将锲而不舍地追击
5月14日下午,杭州滨江警方召开新闻通报会,警方经过长达数月的追逃工作,5月10日,成功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潜逃至缅甸的“巨潮金融”实际控制人周某磊缉捕归案并押解回杭。
至此,浙江省公安厅涉网贷案件悬赏通缉12号逃犯落网。
“网络借贷风险处置工作不是一时之战,而是一项与违法犯罪分子斗智斗勇、长期艰苦对抗的工程。”滨江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震介绍说。
截至目前,滨江警方已累计抓获涉网络平台案件犯罪嫌疑人111人,查控资金2.32亿元,督促平台兑付资金1.83亿元,累计追赃挽回损失11亿余元。
杭州警方通过召开此次新闻通报会,严正告诫相关网贷平台的在逃人员不要心存侥幸,无论是在天涯海角、境内境外,公安机关都将抱定必胜信念,持之以恒、锲而不舍地开展追击,希望相关人员清醒认识,早日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同时,也请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自身防范意识,抵制高息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理财渠道。公安机关将对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非法网络借贷活动始终坚持“零容忍、严打击”态度,全力开展追赃挽损和案件侦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