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举报、野蛮占座、暴力打砸…温州“虾霸”团伙覆灭记
2019-04-15 09:40:05
来源: 温州晚报 记者 叶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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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气温逐渐升高,市区的夜宵摊逐渐被小龙虾“占领”。美食的背后,曾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罪恶。有一些人,喜欢通过非法举报、野蛮占座、暴力打砸乃至用刀顶着店主等方式,垄断小龙虾的供货权以牟取暴利。这些人被称为“虾霸”。

  昨天,记者从鹿城区公安分局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了解到,他们破获了一个为祸两年多的“虾霸”团伙,上月中旬,带头的几名“霸王”因犯强迫交易罪二审获刑四年六个月至五年六个月不等。

  一起小纠纷

  揪出一群大“虾霸”

  2018年4月13日凌晨,鹿城区公安分局黄龙派出所接到一起警情,辖区内一家经营小龙虾的餐饮店发生纠纷,店员说,一名醉汉殴打了前台服务员。

  “我到现场后,看见现场的情况比较乱,的确有一名酒喝多了的人在大吵大闹,还有一名服务员用一只手捂着脸。”黄龙派出所民警叶胜武说,他把双方都带回派出所询问。

  他了解到,那名打人的醉汉叫许某,自称是一名小龙虾供应商。许某多次到店内找老板,想让这家店以后都用自己提供的小龙虾。可老板有自己的货源,不肯答应许某。

  一来二去,不死心的许某在前一天深夜又来到店里,指名要老板出来谈判。但是店员们说,老板不在。气急败坏的许某与店员动起了手。

  店家把自己与许某对话的录音播放给民警听。许某曾威胁店家说,“在黄龙、双屿不管是开龙虾店还是排档,只要是用龙虾的,还没有一个不用我的货的!”

  许某还说,如果店家不跟他合作,那么当店家开业的时候,“你会很麻烦。”

  许某只是一个小龙虾供应商,做生意怎么这么霸道?

  民警叶胜武觉得,事情应该没这么简单,他开始深挖,一个“虾霸”团伙浮出水面。

  专供劣质小龙虾

  致店家关门

  许某在威胁店家时曾提到,这家餐饮店原先的老板就是向自己进的货。

  叶胜武设法找到这家餐饮店前一任老板王先生。

  王先生大吐苦水道,他原先做的也是小龙虾的生意,可2016年的一天,许某带着同伙陈某一起来推销小龙虾。王先生因为已有稳定的供货渠道,没有答应。

  他没想到,第二天一开业就遭到报复,一群社会闲散人员涌进店里。

  “他们来我们店里一个桌坐一个人,每桌就点一瓶啤酒或炒饭,就这么坐到凌晨一两点钟,让我们生意都没法做。”这种港剧里黑社会强收保护费的桥段,竟然就发生在自己的眼前,王先生懵了,他不敢反抗,只能答应与许某、陈某合作。

  “头一两天送过来的货还可以,三天以后,他那个虾就又小、又脏、壳又硬。用我们行业的话来说就是‘小干虾’,我们不用的虾。”看到小龙虾的质量一天不如一天,王先生提出结束合作,可许某和陈某威胁道,他们会安排人手砸店。

  无奈之下,王先生只能隐忍。由于用了价格高、质量差的小龙虾,店里的回头客越来越少,生意一落千丈。

  面对持续亏损,王先生只能忍痛把店面转让。新的老板接手门店后,许某又来恐吓,没想到这回碰上一颗“硬钉子”。

  20余家餐饮店、摊位

  被“虾霸”垄断

  随着调查的深入,鹿城警方发现,周边辖区还有大量类似的警情,不少店家被强行供应小龙虾,而供货商无一例外均是许某、陈某等人。

  考虑到案情严重,鹿城区公安分局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也调集精干力量,追查幕后的“虾霸”团伙。

  民警发现,除王某之外,市区双屿、黄龙、水心、新城以及永嘉瓯北等地20余家餐饮店,都以同样的方式被迫接受许某、陈某等人的供货。陈某等人甚至通过暴力威胁的手段,将双屿农贸市场几家销售小龙虾的摊位给垄断了。

  “他们先在市场里巡逻一遍,看看有多少人在卖小龙虾。然后挨家挨户地和卖小龙虾的商户说,‘以后,你这个小龙虾不要卖了,卖我们家的小龙虾,如果你继续卖别人家的小龙虾你自己看着办’。”鹿城区公安分局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民警孙烈说,一旦有摊主拒绝许某、陈某等人的要求,他们就会通过恐吓、打砸等方式逼迫摊主同意,甚至发生过到厨房里拿刀架在店主脖子上的事。

  孙烈举例道,就拿双屿农贸市场来说,他们看到不合作的摊位,就把对方的小龙虾倒掉,甚至把整个摊位砸掉。在许某和陈某等人的暴力威胁下,一些做了10多年小龙虾生意的摊贩,不得不转行,寻找其他生计。

  “虾霸”团伙

  因分赃问题内讧

  经过侦查,警方发现这是一个通过强迫交易牟取暴利的犯罪团伙,团伙主要成员以安徽宿州籍为主,有陈某、许某、高某、冯某等人。其中,陈某是团伙老大,许某是他的合作伙伴兼货运负责人,高某是陈某的妹夫,冯某则是前合伙人。

  孙烈说,他们查明,冯某曾在上海“跟着老大混社会”,这些人摸索出一个“小龙虾业务推广模式”。具体来说分为以下几步:1.通过频繁举报消防、食品安全等问题,引主管部门多次上门调查,让不肯合作的店家安不下心做生意;2.召集社会闲散人员,到店里占座,例如点一瓶啤酒坐一个晚上;3.上门砸店;4.待店主就范后,先供应又肥又便宜的小龙虾,等合作稳定后再上价高质次的小龙虾,如果店主表示不满,就带人来恐吓。

  这样下来,餐饮店纷纷中招。这些人的恶行,也招来上海警方的连续打击。

  在上海混不下去的冯某辗转来到温州,他看到温州吃小龙虾的人很多,就想把在上海学会的“推广模式”用在温州。他找到在温州混迹多年的老乡陈某和许某合作。

  这个陈某劣迹斑斑,因犯抢劫罪、故意伤害罪被判刑,结识了一批社会闲散人员,在帮冯某打开销路的过程中,这些社会人员充当打手的角色,许某作为司机负责送货。

  这个团伙发展很快,在2017年就垄断了双屿、水心一带的餐饮店小龙虾供货。可面对暴利,冯某和陈某因为分赃问题开始内讧,两人打了一架,输了的冯某被迫离开温州,小龙虾生意全部被陈某掌控。

  日销2000斤

  每斤盈利至少5元

  与冯某合伙时,陈某一个月至少能拿到一万多元的分红,他“一家独大”后,继续暴力扩张,先后垄断市区多家餐饮以及农贸市场摊点的小龙虾市场,每日平均销售2000斤以上,平均每斤小龙虾至少盈利5元以上。

  民警孙烈说,光是2017年端午节那一天,这个“虾霸”团伙单双屿菜场的小龙虾销售量,就有三四千斤。

  当上老大的陈某胃口越来越大,他开始总结经验,招揽更多小弟,准备充足后,竟然跑到“市场更大”的深圳扩展业务,用的也是从冯某那里学到的“推广模式”。

  2018年4月14日,警方将陈某抓捕归案,这离许某在黄龙那家餐饮店闹事,过去不到一天。当年5月21日、7月26日,高某和冯某分别在北京和新疆落网。

  今年3月份,陈某、许某、高某三人因涉嫌强迫交易罪,二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五年六个月不等,冯某被取保候审。


标签:龙虾;冯某;餐饮店;店主;店家;垄断;暴力;老板;团伙;公安分局
编辑:江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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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举报、野蛮占座、暴力打砸…温州“虾霸”团伙覆灭记
2019-04-15 09:40:05 来源: 温州晚报 记者 叶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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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气温逐渐升高,市区的夜宵摊逐渐被小龙虾“占领”。美食的背后,曾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罪恶。有一些人,喜欢通过非法举报、野蛮占座、暴力打砸乃至用刀顶着店主等方式,垄断小龙虾的供货权以牟取暴利。这些人被称为“虾霸”。

  昨天,记者从鹿城区公安分局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了解到,他们破获了一个为祸两年多的“虾霸”团伙,上月中旬,带头的几名“霸王”因犯强迫交易罪二审获刑四年六个月至五年六个月不等。

  一起小纠纷

  揪出一群大“虾霸”

  2018年4月13日凌晨,鹿城区公安分局黄龙派出所接到一起警情,辖区内一家经营小龙虾的餐饮店发生纠纷,店员说,一名醉汉殴打了前台服务员。

  “我到现场后,看见现场的情况比较乱,的确有一名酒喝多了的人在大吵大闹,还有一名服务员用一只手捂着脸。”黄龙派出所民警叶胜武说,他把双方都带回派出所询问。

  他了解到,那名打人的醉汉叫许某,自称是一名小龙虾供应商。许某多次到店内找老板,想让这家店以后都用自己提供的小龙虾。可老板有自己的货源,不肯答应许某。

  一来二去,不死心的许某在前一天深夜又来到店里,指名要老板出来谈判。但是店员们说,老板不在。气急败坏的许某与店员动起了手。

  店家把自己与许某对话的录音播放给民警听。许某曾威胁店家说,“在黄龙、双屿不管是开龙虾店还是排档,只要是用龙虾的,还没有一个不用我的货的!”

  许某还说,如果店家不跟他合作,那么当店家开业的时候,“你会很麻烦。”

  许某只是一个小龙虾供应商,做生意怎么这么霸道?

  民警叶胜武觉得,事情应该没这么简单,他开始深挖,一个“虾霸”团伙浮出水面。

  专供劣质小龙虾

  致店家关门

  许某在威胁店家时曾提到,这家餐饮店原先的老板就是向自己进的货。

  叶胜武设法找到这家餐饮店前一任老板王先生。

  王先生大吐苦水道,他原先做的也是小龙虾的生意,可2016年的一天,许某带着同伙陈某一起来推销小龙虾。王先生因为已有稳定的供货渠道,没有答应。

  他没想到,第二天一开业就遭到报复,一群社会闲散人员涌进店里。

  “他们来我们店里一个桌坐一个人,每桌就点一瓶啤酒或炒饭,就这么坐到凌晨一两点钟,让我们生意都没法做。”这种港剧里黑社会强收保护费的桥段,竟然就发生在自己的眼前,王先生懵了,他不敢反抗,只能答应与许某、陈某合作。

  “头一两天送过来的货还可以,三天以后,他那个虾就又小、又脏、壳又硬。用我们行业的话来说就是‘小干虾’,我们不用的虾。”看到小龙虾的质量一天不如一天,王先生提出结束合作,可许某和陈某威胁道,他们会安排人手砸店。

  无奈之下,王先生只能隐忍。由于用了价格高、质量差的小龙虾,店里的回头客越来越少,生意一落千丈。

  面对持续亏损,王先生只能忍痛把店面转让。新的老板接手门店后,许某又来恐吓,没想到这回碰上一颗“硬钉子”。

  20余家餐饮店、摊位

  被“虾霸”垄断

  随着调查的深入,鹿城警方发现,周边辖区还有大量类似的警情,不少店家被强行供应小龙虾,而供货商无一例外均是许某、陈某等人。

  考虑到案情严重,鹿城区公安分局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也调集精干力量,追查幕后的“虾霸”团伙。

  民警发现,除王某之外,市区双屿、黄龙、水心、新城以及永嘉瓯北等地20余家餐饮店,都以同样的方式被迫接受许某、陈某等人的供货。陈某等人甚至通过暴力威胁的手段,将双屿农贸市场几家销售小龙虾的摊位给垄断了。

  “他们先在市场里巡逻一遍,看看有多少人在卖小龙虾。然后挨家挨户地和卖小龙虾的商户说,‘以后,你这个小龙虾不要卖了,卖我们家的小龙虾,如果你继续卖别人家的小龙虾你自己看着办’。”鹿城区公安分局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民警孙烈说,一旦有摊主拒绝许某、陈某等人的要求,他们就会通过恐吓、打砸等方式逼迫摊主同意,甚至发生过到厨房里拿刀架在店主脖子上的事。

  孙烈举例道,就拿双屿农贸市场来说,他们看到不合作的摊位,就把对方的小龙虾倒掉,甚至把整个摊位砸掉。在许某和陈某等人的暴力威胁下,一些做了10多年小龙虾生意的摊贩,不得不转行,寻找其他生计。

  “虾霸”团伙

  因分赃问题内讧

  经过侦查,警方发现这是一个通过强迫交易牟取暴利的犯罪团伙,团伙主要成员以安徽宿州籍为主,有陈某、许某、高某、冯某等人。其中,陈某是团伙老大,许某是他的合作伙伴兼货运负责人,高某是陈某的妹夫,冯某则是前合伙人。

  孙烈说,他们查明,冯某曾在上海“跟着老大混社会”,这些人摸索出一个“小龙虾业务推广模式”。具体来说分为以下几步:1.通过频繁举报消防、食品安全等问题,引主管部门多次上门调查,让不肯合作的店家安不下心做生意;2.召集社会闲散人员,到店里占座,例如点一瓶啤酒坐一个晚上;3.上门砸店;4.待店主就范后,先供应又肥又便宜的小龙虾,等合作稳定后再上价高质次的小龙虾,如果店主表示不满,就带人来恐吓。

  这样下来,餐饮店纷纷中招。这些人的恶行,也招来上海警方的连续打击。

  在上海混不下去的冯某辗转来到温州,他看到温州吃小龙虾的人很多,就想把在上海学会的“推广模式”用在温州。他找到在温州混迹多年的老乡陈某和许某合作。

  这个陈某劣迹斑斑,因犯抢劫罪、故意伤害罪被判刑,结识了一批社会闲散人员,在帮冯某打开销路的过程中,这些社会人员充当打手的角色,许某作为司机负责送货。

  这个团伙发展很快,在2017年就垄断了双屿、水心一带的餐饮店小龙虾供货。可面对暴利,冯某和陈某因为分赃问题开始内讧,两人打了一架,输了的冯某被迫离开温州,小龙虾生意全部被陈某掌控。

  日销2000斤

  每斤盈利至少5元

  与冯某合伙时,陈某一个月至少能拿到一万多元的分红,他“一家独大”后,继续暴力扩张,先后垄断市区多家餐饮以及农贸市场摊点的小龙虾市场,每日平均销售2000斤以上,平均每斤小龙虾至少盈利5元以上。

  民警孙烈说,光是2017年端午节那一天,这个“虾霸”团伙单双屿菜场的小龙虾销售量,就有三四千斤。

  当上老大的陈某胃口越来越大,他开始总结经验,招揽更多小弟,准备充足后,竟然跑到“市场更大”的深圳扩展业务,用的也是从冯某那里学到的“推广模式”。

  2018年4月14日,警方将陈某抓捕归案,这离许某在黄龙那家餐饮店闹事,过去不到一天。当年5月21日、7月26日,高某和冯某分别在北京和新疆落网。

  今年3月份,陈某、许某、高某三人因涉嫌强迫交易罪,二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五年六个月不等,冯某被取保候审。


标签: 龙虾;冯某;餐饮店;店主;店家;垄断;暴力;老板;团伙;公安分局
编辑: 江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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