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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14岁少女骑电动自行车被撞飞 交警判其负事故主责
2019-02-21 10:35:57 来源: 浙中新报 记者 孙丹玲 通讯员 陈罗澜

  昨天是中小学开学的日子,14岁的磐安女孩小杨差点因车祸误了开学。她原本想趁着寒假结束前,骑电动自行车找小伙伴玩一下,却在途中被一辆轿车撞伤。

  事故发生在2月17日15时31分许,在磐安县仁川镇晨光大桥桥头路口处,小杨骑着电动自行车从路口左侧快速驶出,想穿过马路。此时一辆黑色桥车从其右侧道路直行驶来,发现电动自行车后来不及反应便撞了上去。电动自行车被撞飞,驾车的小杨被顶到轿车的挡风玻璃上,跟着车前进了好几米才滚落到地。

  小杨被路过的市民送到了最近的卫生院,幸好只是有几处擦伤,并无大碍。小杨父母表示,为了方便才让孩子自己骑车,并不清楚未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自行车的规定。

  事故最终认定:因小杨行驶中未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轿车驾驶人羊某因未确保安全驾驶负次责。

标签: 电动自行车;轿车;中小学开学;车祸;女孩;行驶;安全驾驶;磐安县
编辑: 白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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