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明明带在身上,也从没遭遇过网络诈骗,密码也小心翼翼地保管着,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卡里的钱却不断地被转走。蹊跷的是,当事人并不愿报警,这背后有何隐情?
近日,嵊州市崇仁派出所民警金剑在辖区内走访,在与村民裘师傅的闲聊中,发现对方说话吞吞吐吐、欲言又止。经再三询问,裘师傅才讲起自己最近的遭遇。
不久前,裘师傅发现自己的银行卡内6万多元被人陆续转走,但他并没有泄露过密码和其他信息,不清楚钱为何“消失”。因为有所顾忌,发现钱被盗的时候,裘师傅并没有报警。而当天见到民警上门走访,他便忍不住将情况说了出来。
原来,裘师傅先前与人有经济纠纷,闹到了法院,后来纠纷经调解结案,但裘师傅怕自己名下的银行卡资金会被法院冻结,便通过中间人买了一张别人的银行卡,以便日常使用。
裘师傅在拿到银行卡后,重新设置了该卡网银登录密码及交易密码等,使用了几次后都没有问题,便放心了。
裘师傅是做工程的,平时银行卡内资金往来较频繁。2018年11月13日晚上,他的手机收到多条银行短信提示,提示其所使用的银行卡内陆陆续续被转走了2万元钱。裘师傅马上登录手机银行查看,发现余额确实少了2万元,没一会,手机银行显示系统异常,无法再登录。
觉得不对劲,裘师傅迅速赶到嵊州市区一家中国银行的ATM机,想把银行卡里剩余的钱取出来,谁知银行卡一放进去就被吞掉了。他马上拨打银行客服热线,被告知该卡已经被挂失。几天后,裘师傅再次来到银行柜台询问,被告知银行卡里的6万多元钱已经全部被取完。
了解裘师傅的遭遇后,崇仁派出所民警马上前往银行开展调查,发现曾有人于2018年11月21日在该银行镜湖支行办理了挂失补卡手续,并从柜台取走现金3万元。通过调取视频侦查,民警发现取款人正是这张银行卡真正的主人张某。
确定嫌疑对象后,24日晚10时许,民警在嵊州一家娱乐会所中将张某抓获。
张某交代,在2018年9月,他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卖给他人使用。但是在交卡之前,他将这张银行卡与自己的微信绑定。因为张某平日喜欢赌博,欠下了大笔网络贷款无力偿还,11月份的时候,网贷公司又向其催款。这时,张某突然想到了已经“卖”给别人的那张银行卡。
11月13日晚,张某尝试着从这张卡里先往自己的微信钱包转了20元,成功后他又陆陆续续转入100元、100元、5000元不等,当天一共转了2万元。
为了继续占有这张银行卡里剩余的钱,张某马上进行了电话挂失,第二天又前往绍兴一银行柜台正式挂失,挂失7日后又办理补卡,并将钱全部转入自己的口袋。
目前,张某已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而张某所盗的6万元钱也由其家属退还给裘师傅。收到失而复得的这笔钱后,裘师傅十分开心,也很感激民警的帮助。
民警借此案提醒市民,买卖银行卡都是违法行为,将视情节轻重受到法律惩处。使用他人银行卡,也可能会像裘师傅这样遭遇财产损失。所以,请遵守相关规定,规范使用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