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3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黄伟芬 通讯员 尚法)杭城已露出了久违的太阳,可60岁的杭州男人老叶还是愁云满面——老婆跑了,自己住的房子被查封了。
昨天,杭州上城区法院的工作人员来到他家里,腾空完这屋子后,会贴上封条。
站在单元楼门前的老叶,搓着手,好像在等着什么人。看到执行法官过来,他挥了挥手,指着门前的三轮车小声说:“我已经找好收废品的了。”
老叶的妻子离家好几年,因为欠债把房子也抵押了。老叶想不通,一直在喃喃自语:“我没有委托过别人办过房屋抵押,没去过公证处,那个签字的人不是我。”
案子焦点
妻子因债务纠纷把房子抵押出去
但老叶不承认自己曾签字委托过
妻子婚后
要求房产证加上名字
十多年前,老叶在自己的烧烤摊上认识了比自己小19岁的李佳(化名)。有了感情后,老叶带着7岁的女儿,和李佳结了婚。
婚后,李佳一直缠着老叶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老叶住在拱墅区的这套房子50多平方米,还是在父母资助下买的。但为了安妻子的心,他还是同意了。
夫妻俩一起经营烧烤铺,渐渐有了存款,那是老叶最幸福的几年时光。
但后来事情起了变化。
4年前的8月某一天,妻子李佳跟老叶说:“我去千岛湖一趟谈生意,过几天就回来。”
然而,老叶此后再也没联系上她,去她老家也找不到人影。
妻子走后
催债人接连找上门
妻子的出走,是老叶一地鸡毛的开始。
从派出所报案回来没多久,陆续有债主找到老叶,说他妻子李佳欠了钱,林林总总加起来有十几万元。几天后,又有中介公司找上门来,要求老叶还钱,说是李佳拿房子作抵押,向一位周某借了75万元。
老叶说自己没钱还,妻子也不见了。可是对方拿出了借款借据,还有一份经过公证的委托书。那上面写着,老叶授权李佳对房屋进行处理。
老叶看着委托书上的签名,一个劲地说,这不是他的笔迹,他从来没有去过公证处。
老叶需证明:
委托书上他没签过字
第一次开庭的时候,老叶就提出这笔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公证委托书不是自己写的。
在老叶的家里,他给记者看了几份不同的签名,认为确实有差异。
到现在,原本75万元的债务加上利息已经变成了150多万元,老叶说前天找中介来给房子估了价,市值180万元左右。
老叶一直在说:“我对不起女儿,连唯一的房子也不能给她留下。”
“我哥哥是被骗的。”在查封现场,老叶的弟弟妹妹看着即将不属于大哥的房子,眼眶很红。
上大二的女儿很懂事,在“双11”时给爸爸买了电子血压计。手捧着女儿的礼物,整整十分钟,老叶都在抠钥匙圈上的大门钥匙。直到法官贴上封条,老叶才把钥匙递出去,“我舍不得。”
房子被查封后,老叶要住到弟弟家。
律师说法
现在的问题是,老叶如果赶在法院拍卖之前,证明不是自己授权委托李佳拿房子作的抵押,那么房子拍卖后还可以拿回一半的钱。
浙江康城律师事务所何莎律师认为,老叶可去公证处申请调取当时的录音录像,并提起笔迹鉴定,由鉴定机构鉴别真伪。
如果老叶想和李佳离婚,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宣告李佳失踪。法院受理后会发布公告,3个月公告期过后李佳仍未出现,法院可依据法律规定宣告其失踪。
像李佳这种情况一般需下落不明达2年,老叶2014年去派出所报案的时间可作为参考。法院宣告失踪后老叶可再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法院一般会判决准许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