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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司机5年3次酒驾终酿大祸 企图调包获刑3年
2018-10-09 09:49:53 来源: 金华日报 记者 张黎明 通讯员 范宝华

  两次酒驾被查吊销驾照后仍不思悔改,当第三次酒后无证驾驶汽车时终酿“一死一伤”惨祸,近日经兰溪市检察院审理并提起公诉,被告人周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9月27日判决生效。

  今年48岁的兰溪人周某,曾于2012和2015年两次因酒后驾车被查而吊销驾照。2017年10月15日晚9时许,他与家人一道在酒店喝酒吃过晚饭后,突然想起有事要办,便不顾儿子“喝酒不要开车”的提醒,从朋友吴某处借来一辆轿车驾驶外出。途经兰溪市区人民南路62号路段时,边开车边想事的周某突然发现车前冒出一辆三轮车,赶紧狠狠踩下刹车,但终因距离太近,与袁某驾驶的无号牌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袁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及三轮车上女乘客受伤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周某下车察看人员受伤情况,并与伤者沟通欲私了。但听到受伤女乘客已经报警后,担心被交警发现自己驾驶证已被吊销,同时又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实情,便退到马路边上打电话,让其儿子及车主吴某过来帮忙处理事故。

  周某儿子接到父亲出车祸的电话后,马上联系女朋友董某让其到现场顶替。交警向当事人了解情况,获知驾驶人是一名50岁左右的男性驾驶员后,制止了董某的顶包行为。车主吴某见顶替行为被识破,因害怕自己作为车主受到处理,便以帮忙驾驶证扣分为由,打电话找人来顶包处理,但相关人员做完笔录后获知受伤人员伤情较重,并不只是扣分那么简单,便说出了实情。见事情已无法隐瞒,周某于次日上午赶到云山中队,承认了自己是肇事驾驶员。

  经兰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道路事故责任认定,周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袁某负事故次要责任。办案检察官认为,周某饮酒后无证驾驶,发现案发现场已有人报警即想找人“顶包”,虽然其一直在案发现场,之后又跟着去了医院,但是隐瞒了真实身份,未积极履行现场听候处理等法定义务,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

  目前,兰溪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已建议公安机关对此类顶包行为追究法律责任,提高违法成本,减少司法干扰,纯净社会风气。


标签: 周某;兰溪市;驾驶;吊销驾照;交通肇事罪;检察院;惨祸;吴某;三轮车;车主
编辑: 江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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