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3年起,慈溪的陈某多次向叶某购买装修材料,但从未付足货款,为此,陈某出具了一份欠条,2016年8月,叶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归还欠款4万元。
起诉前,叶某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并提供相应的担保,法院裁定予以准许。经审理,法院依法支持了叶某的诉讼请求。判决后,陈某依旧不肯归还所欠货款,叶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之后,陈某向法院表示,自己已与叶某达成了和解协议,案款将分期履行。法院经与叶某核实确定,督促陈某尽快按照双方约定的和解协议履行。
但陈某在归还了部分货款后,又停止履行双方的约定。在接到叶某的情况反映后,执行法官立即致电陈某,发现已联系不上。之后,执行法官多次到陈某的住处等地进行寻访,仍没有找到其踪迹。为此,法院依法对陈某采取了布控、信息查询等措施,并通过网络查封了他的车辆。今年8月,陈某突然来到法院,主动要求缴纳执行款,他自称因为车辆被查封,无法年检,感觉再也无法逃避。
据了解,宁波市法院开通的“点对点”“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可对个人房产、银行存款等信息进行实时查控,有效压缩被执行人规避执行、逃避义务的空间,不少“老赖”因再也无法隐身,被迫履行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