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某和丽丽(化名)是一对年轻的小夫妻,两人有一个3岁的儿子,夫妻两人在上班之余,还与父母一起经营一家服装加工厂。在外人看来,这也算是幸福美满的一家子。
但两人平日里总是吵架,吵完了继续过日子。
去年8月的一天,夫妻两人为家庭琐事一番争吵之后,薛某萌发了自杀的念头,先后两次到镇上购买溴敌隆老鼠药欲自杀但都没有吃。没过几天,两口子再次吵架,薛某又前往药店买了两包老鼠药,但这次他不是自己吃,而是想用来毒死自己的妻子丽丽。
就这样,薛某打着爱的旗号开始了他的疯狂行动:第一次,他主动给丽丽买奶茶,在里面投放了老鼠药之后“殷勤”地送到了妻子上班的地方;第二次,丽丽感冒身体不适,薛某前往药房购买华法林钠片谎称是感冒药给丽丽服用以期加速妻子的死亡。
没多久,丽丽身体果然出现了下半身淤青以及皮下出血等严重不适,并立即赶到当地医院住院检查。当地医院检查不出发病原因,转向苏州的医院,也未检查出。在此期间,薛某一直陪伴妻子左右,悉心照顾,虽然内心极度后悔,但他始终不敢交代是自己投的毒。最后,丽丽到了上海的一家医院,院方做了化验,发现丽丽出现凝血功能障碍,且血液中含有溴敌隆成分,怀疑是老鼠药中毒。就这样,薛某进入了警方的怀疑范围。“我们两个感情还是很好的,但总是为了些小事争吵,其实,下毒之后我就后悔了,我不希望她死,希望我们一家人在一起好好过日子。”到案后,薛某不但如实向警方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还深深地表达了自己的悔意。
法庭上,被害人丽丽对自己丈夫的行为表示谅解,称是自己逼得丈夫太紧,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经审理,法庭依法认定,被告人薛某采用投毒的方式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薛某已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薛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鉴于本案系家庭内部矛盾引发,且作为妻子的被害人表示已原谅被告人,请求对其尽可能从轻处罚,因此法庭对被告人作出了酌情从轻处罚的判决,最终被告人薛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