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单上出现已离职的员工名单,还给这些已经离职的员工发了7年的工资,总额超过200多万元。昨天,越城警方通报了这么一起离奇的职务侵占案。
为还房贷她打起了歪主意
据民警介绍,2007年,越城区厉某从财会专业毕业后,应聘来到张某某经营的公司上班,从事会计工作。通过努力,厉某获得了老板的赏识,逐步升到公司财务总监,负责整个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2011年初,厉某夫妇准备在越城区购买一套高档商品房。但是厉某夫妇婚前没什么积蓄,在双方父母的支持下才交了首付款。不久,厉某就开始为偿还银行按揭贷款发愁,她很快想出了歪点子,把黑手伸向了自己掌管的公司“钱袋”。
2011年3月,公司新招了一批员工,厉某以新员工需要办理工资卡为由,邀请绍兴某银行工作人员上门办理银行卡业务。其间,厉某提供了多名已离职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应的任职证明,并利用她常年和银行打交道、和银行工作人员比较熟的关系,骗取了银行信任。她除了顺利代办并申领新员工的工资卡外,还办出了多张离职员工银行卡,由她个人保管。
离职员工的银行卡办出后,厉某开始实施一个大胆的计划。
该公司员工工资的发放流程是这样的:人事部根据用工岗位及每月考核情况制作工资单交给厉某,经其审核签字后,再送公司总经理、公司老板签字确认后发放。厉某向老板宣称,在工资表上多写几个员工名字,做账时可以增加公司成本,从而减少公司税收支出,而实际则不需要真正发放虚构的人员工资。听说可以减少支出,对财务并不熟悉的老板同意了厉某的提议。
此后,厉某对外宣称得到了老板同意,在人事部提交的人员工资表上,随便加上已离职员工的名单,重新制作了一份工资单,由她自己签字审核后,再送公司总经理、老板签字确认。而这些多发的“工资”,经过一番流转后都进入了厉某自己的口袋。
7年侵占公司200余万元
今年3月,厉某公司老板名下的几家公司人员整合,财务部门来了新的会计要求查账。心虚的厉某百般遮掩,反而增加了新会计的怀疑,向老板汇报后,他们选择了报警。
越城警方介入调查后很快查清,厉某在过去的7年时间内共侵占公司200余万元。对于自己的犯罪事实,厉某供认不讳。
越城警方提醒企业经营者,公司的人事、考勤、财务等部门应当相互独立,考勤记录与审批、复核相互独立,工资结算汇总表的编制与审核相互独立。特别是公司财务制度绝对不能流于形式,每个审核环节都要起到应有的审核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