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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过期豆腐还不肯认罚 嵊州一酒店付出10万元代价
2018-04-25 09:53:36 来源: 绍兴晚报 记者 陈正军 通讯员 史晋榆

  嵊州市一酒店因为一盒过期豆腐,最近,不得不付出“罚款10万元”的代价。

  2016年6月,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酒店进行检查,在该酒店厨房冰箱内发现一盒超期的豆腐。执法人员当即进行立案调查。最后查明:从2016年5月26日开始,至2016年6月7日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时,酒店累计使用了两盒超过保质期的内脂豆腐制作豆腐汤进行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给予警告,没收超期豆腐一盒和违法所得,并处以5万元罚款。

  酒店老板似乎有所不甘,迟迟不肯履行罚款义务。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执法部门依法采取下列措施: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于是,最近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联系了嵊州法院对该酒店强制执行行政处罚,而这个酒店老板也为他的“拖延症”付出了代价——被加处罚款5万元。


标签: 豆腐;执法人员;酒店;酒店老板;行政处罚;罚款10万元;行政处罚法;管理局;酒店厨房;人民法院
编辑: 江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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