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启橙”被处罚信息
“团购了梦多多小镇3楼温州启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启橙”)的儿童娱乐卡,卡还没开,这家公司却撤了。”昨天,市民林女士向新闻热线反映,该公司承诺去年10月退款,但至今未退。
消费者:至今还有不少人没收到退款
2016年10月,林女士发现市区多家机构推出“启橙”年卡团购活动:原价1000多元团购价680元。如果有1000人次团购,年卡还可升级——使用期限从12个月延长至15个月。于是,林女士和不少朋友都买了“启橙”年卡。
付款时,工作人员称,年卡使用期限有15个月。“这说明当时至少有1000人购买了这个卡。”林女士说,卡买来没多久,“启橙”就“出事了”:
2017年3月,“启橙”门口拉起警戒线,说是设备维修,但两个月后梦多多客服在各消费者群里发布声明称,“启橙”更名为“M队长”,但年卡可照常在“M队长”使用。
去年7月30日,“M队长”和“启橙”分别发布声明。“M队长”在声明中称,“M队长”自2017年5月28日试营业至今,一直义务承担“启橙”所有的会员消费。现通知,“启橙”所有类别的年卡、次卡、充值卡、赠票将在2017年8月31日停用。“启橙”会员卡退卡、退款、投诉,与“启橙”联系;“启橙”则在声明中称,“启橙”在营运期间办理的会员卡及其他优惠业务,与梦多多小镇无经济关系,如有部分会员卡客户尚未结算清楚会员卡余额等业务,直接与“启橙”联系。
2017年8月下旬,“启橙”又发布公告,说将对未消费的老会员进行登记,逾期未登记将不再受理任何退款且卡作废。
“登记那天,梦多多小镇工作人员回复‘去年10月退款’,结果只有几人收到退款。”林女士说,她所在的群有200多人买了卡,但只有两三人收到退款。
市监部门:当事企业处于失联状态
林女士等消费者查询发现,和温州“启橙”连锁的北京启橙、天津启橙、衡水启橙等均已注销工商登记。
“企业处于失联状态。”瓯海市监局新桥所工作人员郑瑞芳说,去年5月份开始,该所就接到不少有关“启橙”的投诉。其最近也一直在试图联系“启橙”,但没办法联系上。
记者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从2017年7月7日起,“温州启橙”已被瓯海市监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单。“这是一份企业黑名单,换句话说就是名单上的属于失信企业。”郑瑞芳这样说。
记者还发现,2016年11月,“启橙”因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被瓯海市监局处罚过。
梦多多:“启橙”的设备用来抵扣租金了
“‘启橙’从梦多多小镇撤走后,设备被梦多多小镇接手,作为债权人是否可要求拍卖设备进行索赔?”林女士说,按1000人的团购量,每张卡680元计算,此次“启橙”牵涉的年卡费用至少数十万元,“更何况,有些人买了不止一张卡。”此外,梦多多小镇作为商场监管方,因监管不力造成消费者损失,是否应承担相应责任?
对此,梦多多小镇总经理赵小波称,“启橙”的相关设备确实被梦多多接手,“因为‘启橙’还欠梦多多几百万租金,这些设备用来抵扣租金了,抵了还不够。”
梦多多小镇对“启橙”经营状况是否了解?赵小波称,他们从去年上半年开始有所怀疑,因为“启橙”一直未交租金。“虽然卡的钱是‘启橙’收的,但梦多多方面允许‘启橙’会员卡在‘M队长’使用,还延长了使用期限,并敦促‘启橙’给出相关处理方案,试图将消费者的损失降到最低。”据他了解,目前“启橙”需退款的金额在五六万,“因为大部分由‘M队长’消化掉了。”
律师告诉你 浙江蓝汇律师事务所陈武
“启橙”属梦多多商场内专柜
消费者可要求专柜担责 还可要求商场承担责任
首先,“启橙”跟消费者订立了服务合同。“启橙”尚未履行完毕义务就停业,且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消费者有权要求其退还相应款项。是否可通过拍卖设备获得赔偿?这需要消费者证明自己有合法债权,然后通过法院对相关设备进行拍卖、变卖。虽然梦多多相关人士表示“启橙”拖欠租金,但在没有优先权的情况下,梦多多跟林女士等消费者一样,属同等地位债权人。
其次,梦多多是否应担责?根据消费者表述,梦多多客服人员有帮助“启橙”进行宣传推广活动,如这些行为属职务行为,那梦多多需承担责任。另外,因为“启橙”属梦多多商场内专柜,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消费者除要求专柜承担责任外,还可要求商场承担一定责任。而商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专柜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