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中午,一热心市民在本地论坛上发帖爆料,称有人开着一辆河南牌照的大货车在市区北二环竹马路口的路边放鞭炮,现场烟尘滚滚,还留下了大量鞭炮纸屑。驾驶员在燃放鞭炮之后就驾车离开现场。热心市民还在该爆料帖中附上现场及当事车辆的照片。
接到这一举报后,婺城公安分局乾西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前往调查。当天下午,办案民警根据市民提供的照片及现场附近的监控循线细查,在附近的水泥厂内找到了燃放鞭炮的当事人李某,并将其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询问,李某今年29岁,河南省商丘市人,是一名大货车司机。“我在微信上看到过金华市本级范围内是不能燃放烟花爆竹的。”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的司机李某说,“我们老家有个习俗,新年第一天出车要放鞭炮,就心存侥幸买了鞭炮来放。”就此,乾西派出所依法对李某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