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1月1日起市区启动“双禁”工作以来,广大市民都深知在市区三环内不能燃放烟花爆竹。然而在如此严格的禁令面前,仍然有人铤而走险,以“图吉利”为由,违规燃放。
2月23日年初八,按习俗做生意的人喜欢选择这天开业,取“发”之意。这天上午9时,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有群众报警称:“有人在工地上燃放烟花爆竹。”接到报警的长水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介入调查。据了解,当日上午8时30分,两名在长水街道某在建工地上工作的江苏男青年,认为年初八是个好日子,想图个吉利,便拿出提前准备好的烟花爆竹燃放起来。得知要被行政处罚,两人对自己的违规行为深感后悔。
2月25日上午10时多,南湖区又有群众举报,称凌公塘路、庆丰路路口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民警到场后调查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的是在该路口经营一家智能家居店的老板杨某。杨某是贵州人,在嘉兴开店也有些年份了,早在2016年就签订了与“双禁”有关的告知书和责任书。这次他违规燃放了一挂千响鞭炮和一个礼炮。对于明知故犯的行为,杨某解释说“忘了”。2月25日这天,他刚从老家过完年回到嘉兴,这些烟花爆竹是之前路过湖南时买的。“放烟花爆竹是想为新年开业图个吉利。”他说。
记者了解到,市区“双禁”工作已进入常态化管理,三环以内所涉及的街道、社区仍进行着高密度巡查。本周将迎来元宵节,这也是巡查人员重点关注的时间节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同时,对于提供线索帮助公安机关查获案件的市民,将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