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释放税收红利,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浦江县税务局积极发挥税收杠杆作用,实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分档差别化减免。根据上一年的亩均效应评价结果,将企业划分为A、B、C、D四类,对A类企业实行100%减免、B类企业80%减免。目前,已完成对472户A、B类企业共计1200多万元的土地使用税税前减免、税后退税。
落实土地使用税分档差别化减免能帮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提升土地资源利用率,增强企业自我改造、自我提升、自我转型的紧迫感和内在动力,既是浦江县税务局贯彻落实减税降负,以税促增长,带动民营经济绿色发展的行动缩影,也有利于促进县域工业经济结构的优化和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