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以后城管的罚单可以通过社会服务来抵扣了,这是不是真的?”“我们该如何参加社会服务呢?”……日前,党报热线接到多个市民来电,咨询社会服务折抵罚款处罚的相关规定及操作方法,为此,记者采访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据介绍,湖州市综合执法局近期出台《实施<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社会服务折抵罚款处罚操作规定》(试行),针对违反《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高空抛物行为、不文明水域活动、未按路面指示方式停车等违法行为,初次违反条例、违法情节轻微,且拟罚款金额在200元以下,市民可自愿申请参加社会服务活动,服务1小时折抵50元。该规定于5月10日起实施。
该规定中的社会服务,是指经违法行为人自愿申请,在指定的社会服务岗位上,以提供服务的形式来折抵罚款处罚的社会活动。主要针对《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的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分别对应高空抛物,影响他人的浇灌、清理活动,在禁止水域进行洗澡、游泳、洗涤、捕捞,未按路面指示方式停车、妨碍道路公共停车泊位等规定。
记者了解到,参加社会服务需满足五大条件,包括:违法行为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违法行为人是初次违反《条例》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的拟罚款金额在200元以下;违法行为情节轻微;违法行为人自愿申请参加社会服务,且身体状况足以适应社会服务岗位要求的。
属地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收到违法行为人自愿参加社会服务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将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通过志愿汇APP注册加入城管义工队伍,并根据平台公布的活动时间、地点参加社会服务,或者由属地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安排申请人参加社会服务,并及时告知申请人社会服务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社会服务1小时折抵罚款50元,可视情分次进行,每次社会服务不少于1小时。违法行为人应当在30日内完成规定时长的社会服务。社会服务时长、服务情况等将通过志愿汇APP完成及时记录及累计,或由属地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及时进行记录、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