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识别认证可作为身份证明
在日常报道中我们发现,很多企业和老百姓之所以无法跑一次把事办成,是因为对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不清楚,究其原因,是办事指南不规范、不统一,有时同一件事的材料和流程,不同区域和部门之间也不尽相同,导致跑了很多冤枉路。
草案对办事指南作了详细规定,每一件办事事项都要附具办事指南。办事指南要包含事情及其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办事流程、办事依据、办事时限等内容,并明确容缺受理申请材料的范围。
身份证件,是老百姓办事必备材料之一。大家可以使用户口本、居住证、驾驶证、社会保障卡、市民卡、老年卡等有效证件证明身份。
浙江作为刷脸支付最普遍地区之一,人脸识别技术日渐成为个人身份证明方式。《规定(草案)》第9条规定,通过人脸识别技术形成的人像认证结果,也可以作为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电子签名与本人到场签名
具有同等效力
很多事项可以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申请办理,行政机关不能图方便省事,限定申请方式。申请人选择线上申请的,电子、纸质申请材料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得要求再提供纸质材料(法律、行政法规有要求的除外)。
很多办事事项需要个人签名,《规定(草案)》第38条规定,电子签名与本人到场签名具有同等效力。不过房屋转让等情形,因为电子签名法另有规定,不适用电子签名,还是需要本人到场的。
很多办事事项,比如遗产公证、看病就医等,不属于政府部门“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事项,但是老百姓需求度又比较高,怎么办?
《规定(草案)》第47条明确,教育、医疗卫生、供水、电力、燃气、通信、公共交通、民航、铁路等公用企业事业单位在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可以参照适用本规定。
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为保障改革落实,《规定(草案)》规定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监管、一次到位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特别是对减少事前管理的事项,要制定监管方案。
“最多跑一次”改革是不断深化和创新的过程,为鼓励办事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规定(草案)》特意加入了容错免责机制,为基层深化改革保驾护航。”浙江省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改革中出现失误,但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勤勉尽责、未谋取单位和个人利益的,不追究有关行政责任。
据了解,《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草案)》将在本次会议拟审议通过,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