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9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施力维 通讯员 朱智翔 俞侃) 记者从省治水办(河长办)获悉,日前举行的太湖湖长协作会议上,浙江、江苏两省正式建立太湖湖长协商协作机制。这也是国内首个跨省湖长协商协作机制。
太湖水事关系复杂,出入湖河流众多,水流交换频繁,水土资源开发利用需求大。太湖湖长协商协作机制为加强浙江、江苏两省河湖长间的协调联动,统筹推进太湖流域的综治、管理、保护,提供了高层次议事协调平台。该机制主要采取协作会议、联合巡湖、专题协商等多种灵活形式,以协调解决太湖跨区域、跨部门的重大问题。
省治水办(河长办)相关负责人说,跨省湖长协商协作机制不改变两省已建立的湖长制、河长制体系和各部门职责分工。该机制设3位召集人,分别由浙江、江苏省级太湖湖长和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机制成员包括环太湖省、市各级湖长,主要出入太湖河流的县(市、区)河长,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和相关省市河长办人员。
目前,太湖湖体水质基本为Ⅳ类,与去年持平。其中,湖州全市境内77个县控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已全部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
下一步,我省将把太湖湖长协商协作机制打造成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合作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并会同江苏省相关责任部门加快清理整治太湖流域存在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具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