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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平湖街头食品摊贩有了“身份证”
2018-05-11 07:36:33 来源: 嘉兴日报 记者 杨 茜 通讯员 施美凤

  平湖街头食品摊贩也必须持证经营了!昨天,记者从平湖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更好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平湖市市场监管部门自5月2日开始颁发《食品摊贩登记卡》,严管摊头食品。目前,经过自我申报和部门审核,平湖城区已有7家街头食品摊贩拿到《食品摊贩登记卡》。

  街头食品摊贩具有流动、便利、廉价、迎合群众需求等多个优点,但也存在散、小、乱、差等缺点。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对政府依法划定的经营场所、区域或者指定的经营地点、时间内经营的食品摊贩也要实行登记管理。经过平湖市场监管部门和当地当湖街道、综合执法部门等沟通协作,2018年平湖城区早餐摊临时占道经营核准设置点文件出台,其中首批46家食品摊贩允许持证经营。

  按照该文件相关规定,《食品摊贩登记卡》规定限时限地经营,该卡除载明经营者姓名、经营项目外,还特别添加了经营者证件照片,特别规定了经营时段,时间精确到分;限定了详细经营地址,单位精确到米;同时具备可供扫描的二维码,消费者可通过手机扫描了解登记证真伪及相关登记信息。

  记者了解到,虽然当地相关部门对纳入食品摊贩监管体系的食品摊贩经营者加强监管,但在办卡上并未设置门槛。前来登记者,仅需两张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就可以办理食品摊贩登记卡,也可以登录http://apply.zjfda.gov.cn/进行网上申报办理。

  食品摊贩登记卡的颁发,标志着平湖最后一个食品安全监管盲点被清缴,各类食品经营行为从最初的生产到最后入口均须持证,全方位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基本形成,执法者有法可依,经营者有矩可循,消费者有证可查。


标签: 食品摊贩;登记卡;街头食品;食品摊贩登记卡;市场监管部门;经营者;文明城市;城区;身份证复印件;食品经营行为
编辑: 江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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