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五水共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市水环境治理和长效管护,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巩固治水成果,提高群众治水获得感,昨天,记者从市“五水共治”指挥部办公室获悉,今年我市继续实施《桐乡市治水美村星级评定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全市各行政村辖区内镇级以下河道进行考核。
据悉,“治水美村”星级评定考核工作已在桐乡开展两年,今年开始实行的《办法》是对《桐乡市治水美村星级评定考核办法(试行)》的进一步修订。
记者了解到,《办法》中考核内容主要涉及河道水质、控源截污、四位一体保洁、机制建设等四大方面。考核期间,由每个行政村选取镇级以下河道3个监测点(其中1个固定,2个随机抽检),每季度检测1次,水质考核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三项,三项考核指标分别以考核时段平均值计算。值得一提的是,一旦检测结果发现劣V类水的行政村季度水质考核将不得分。
此外,《办法》不仅要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户受益面不少于80%,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沿河、沿路、沿线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保洁机制到位,更提出了全民参与“五水共治”的要求,强调完善村民治水护水自治机制等。
如何开展考核?据市“五水共治”办治水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发区(高桥街道)、各镇(街道)将根据考核办法每季度对辖区内各行政村进行初次考核排名,并在每季度末将初次考核结果进行上报。其间,市“五水共治”办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初次考核结果进行抽查审核,并结合日常掌握情况给予评分。年终再由开发区(高桥街道)、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进行打分最终确定并公布“治水美村”星级评定具体名单。
市“五水共治”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治水美村”的星级考核将实实在在地体现“五水共治”在桐乡大地上的喜人成效,进一步激发农村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动力,有效改善农村水环境面貌,助推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