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河(湖)长制工作通过省级验收成“浙江标准”

2020-06-17 17:22:00 来源:绍兴日报 作者:见习记者 周梦琪 编辑:白璐

  昨天,绍兴市河(湖)长制标准化试点项目正式通过省级验收评估,此项试点工作共梳理出省级标准、试点标准、地方标准等147项,构建了具有绍兴特色的河(湖)长制省级标准化体系。

  昨天一早,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对绍兴河(湖)长制省级标准化试点工作进行了现场评估,查看了迪荡湖、鉴湖江标准化试点建设现场。在迪荡湖标准化展示馆,专家们对湖长制标准化管理系统和水质实时监测情况给予了肯定;在鉴湖江标准化展示馆,专家们认为鉴湖江智慧化河长管理操作平台具有创新性,对推进河长制工作的规范化和信息化有重要作用。

  据了解,2012年,绍兴市在全省率先实行“河长制”管理,于第二年建立起市、县、镇、村四级河长体系;2017年,绍兴又在全国率先推行“湖长制”管理,同时精准落实“一河(湖)一策”;2018年,绍兴出台了全国首个河(湖)长制地方标准,随后该标准被列入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

  在为期两年的省级标准化试点建设过程中,市治水办强化督考和问责,将河(湖)长履职考核工作纳入各地河(湖)长制考核体系,实行水域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同时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在鉴湖江、迪荡湖水域开展“一河一湖”标准化管理,会同省治水办(河长办)编制《浙江省“河湖长制”工作规范》等规范,一方面,为全省输出绍兴“依标履职”和“依标治水”做法及经验,另一方面,也为绍兴带来了品牌效应和经济社会效益。据统计,通过两年建设期的努力,绍兴水城旅游和项目招商实现了增产扩容,群众满意率达96%。

  经过实地考察、听取汇报、审查资料、现场提问和讨论评议,验收组专家认为,2018年以来,绍兴通过河(湖)长制省级标准化试点建设,促进了河(湖)库、渠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逐步恢复了一批河(湖)库、渠功能,系统推进绍兴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各项工作,一致同意通过验收考评,给出了90.5的高分。

  市治水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绍兴市将持续优化标准体系,结合实际工作打造河道标准化管理样板,为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河(湖)长制工作提供绍兴经验。

编辑:白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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