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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虚假台风信息,一男子被行政处罚

2024-09-27 15:43 来源:兰精灵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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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在抖音发布兰溪台风的虚假信息,经执法人员教育普法,我已深刻认识到错误,本人郑重承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证不再犯此类错误……”9月24日,在兰溪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当事人范某为自己传播虚假灾害性天气信息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并郑重写下了保证书。

  这两天,一条标题为“兰溪台风”,配以狂风暴雨画面的视频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引发关注,有网民在视频评论中称:“看到好紧张”“愿我们都安然无恙”。经核实,该视频内容为虚假信息。

  掌握线索后,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气象局迅速对当事人进行了调查询问。经查,范某为博人眼球,蹭热度增加粉丝量,不惜虚构事实,从网上下载他地台风天视频,张冠李戴为“兰溪台风”后发布,导致不少人信以为真,造成不良影响。

  范某的行为违反了《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经过执法队员普法宣传,范某充分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错误,主动删除相关视频。最终,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范某进行了行政处罚。

  队员说法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谨言慎行要牢记。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做到不造谣、不传谣,共建清朗网络空间!

  法律链接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一)擅自向社会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

  (二)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未按照要求播发、刊登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

  (三)传播虚假的或者通过非法渠道获取的灾害性天气信息和气象灾害灾情的。

编辑:董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