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3月25日讯(记者 陈丽丹) 2025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的重要指示精神,浙江省档案馆日前发布公告启动抗日战争档案资料征集工作,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以发生在浙江省域范围内抗日战争历史事件为重点的抗日战争相关档案资料,以丰富馆藏资源,弘扬伟大抗战精神。
一、征集范围和内容
(一)反映中国共产党高举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旗帜,团结和带领全民族抗日武装力量开展抗日斗争的档案资料;
(二)反映日本帝国主义对华侵略和暴行的档案资料,反映伪政权建立、统治与覆亡的档案资料;
(三)反映各族人民、各民主党派、各抗日团体、海外华人华侨以及台湾、香港、澳门同胞参加抗日斗争的档案资料;
(四)反映反法西斯同盟国以及国际友人援华抗战的档案资料,反映日本人民反战活动的档案资料;
(五)反映抗战时期政治、经济、科技、军工、教育、文化、交通、卫生、宗教等方面的档案资料;
(六)反映抗战胜利后,国内和国际法庭审判战争罪犯以及战后中日关系发展的档案资料;
(七)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载体形式:文字材料(文件、手稿、报刊、信件、日记、笔记、著作、图纸、凭证、票证、书法、绘画等)、影像材料(照片、视频、音频等)、口述资料、实物(旗帜、徽章、军用器械、木刻、印版、各类生产生活用具)等。
二、征集方式
(一)本次征集主要采用捐赠的方式进行。
(二)捐赠后的档案资料,将成为国有档案。浙江省档案馆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捐赠机构或个人颁发捐赠证书。如捐赠的档案资料体系较为完整且价值较大,浙江省档案馆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奖励或进行有偿征购。
(三)捐赠者对所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四)捐赠前请联系工作人员,确保捐赠档案资料符合征集要求。
三、征集说明
(一)捐赠的档案资料应为原件(特别珍贵的档案资料可接受复制件),来源合法、真实可靠,知识产权无争议。
(二)照片应为未经修改的原始记录,并附简要文字说明,内容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及职务(重要人物请说明在照片中的位置)、拍摄者等。
(三)音视频应播放流畅,音质和画面清晰,并附简要文字说明,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拍摄者等。
(四)实物应附简要文字介绍,内容包括形成时间、材质、所有者等。
四、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浙江省档案馆征集编研处,联系电话:0571-85115927。
浙江省档案馆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征集旨构建全面立体的浙江抗战记忆,通过挖掘档案背后的故事,让历史说话,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提供鲜活教材,赓续红色血脉。
据悉,浙江省档案馆近年持续加强抗战档案资源建设,先后整理出版多项浙江抗战档案汇编成果。此次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将进一步丰富馆藏资源,助力构建全民参与的抗战历史记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