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以法治思维赋能档案治理提档升级

来源: 嘉善县档案馆

  编者按:2025年11月26日,《浙江省档案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体现,是贯彻落实新修订档案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服务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固化全省档案工作经验做法的重要保障。围绕《条例》的贯彻落实,全省各级档案部门迅速行动起来,掀起了学法普法用法的高潮。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档案条例》,嘉善县档案部门坚持“党管档案”根本原则,将条例宣贯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并通过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举措,狠抓条例落地实施,着力提升档案治理效能。

  一是聚焦基层基础,织密监管网络。依据《条例》要求,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抓好自身档案建设的同时,加强对所属单位及村(社区)档案工作的监督与指导。通过业务指导、现场督导、集中代管等方式,规范村级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全流程,助力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二是紧盯关键环节,护航国资安全。严格规范国有企业档案处置,明确企业在资产产权变动时,必须编制专项档案处置方案,确保档案去向清晰、处置规范。以县国投集团为例,指导其在股权划转、新公司组建等重大变革中,同步制定档案管理与处置工作方案,实现档案与资产同步处置、全程可控,切实维护国有资产与历史记录的完整。

  三是严守安全底线,规范外包服务。针对档案社会化服务风险,加强对受托档案服务企业的审查与监督。建立档案服务企业监管名单,通过执法检查,重点审查企业的法人资格、服务项目及安全制度。结合“三合一”制度实施等关键节点,要求各部门强化对档案服务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防范档案泄密与损毁风险,筑牢档案安全屏障。

编辑:毕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