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25年11月26日,《浙江省档案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体现,是贯彻落实新修订档案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服务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固化全省档案工作经验做法的重要保障。围绕《条例》的贯彻落实,全省各级档案部门迅速行动起来,掀起了学法普法用法的高潮。

《浙江省档案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以来,嘉兴市档案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和法治任务来抓,坚持高位推动、系统谋划、多措并举、学用结合,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热潮,为新时代嘉兴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强化政治引领,高位推动学习贯彻。嘉兴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大力支持和推动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先行,“深化档案工作数智化转型”已列入《中共嘉兴市委关于制定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条例》颁布后,市委常委会于12月23日以书面形式听取了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关于《条例》主要精神及嘉兴市贯彻建议的汇报,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刻认识《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结合嘉兴红船起航地实际,将《条例》的贯彻落实融入全市发展大局,切实转化为推动档案事业现代化先行的具体实践,全面提升档案工作服务中心、服务民生、服务社会的能力水平。市委常委、秘书长也专门对《条例》学宣贯工作提出要求。多个县(市、区)已将《条例》精神和贯彻建议纳入常委会议题。为系统推进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市档案局迅速制定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浙江省档案条例>的通知》,加强部署和指导,构建起“市级统筹、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切实推动《条例》落地见效,有力提升全市档案工作水平。

二、深化分层学习,筑牢依法治档根基。嘉兴市以全方位、多层次的学习培训为抓手,推动《条例》入脑入心。一是局馆长领学。12月26日召开全市档案局长馆长会议,专题宣贯《条例》精神,部署全市档案系统贯彻落实工作,对标《条例》要求,梳理工作短板、明确改进方向,凝聚起以《条例》为遵循、推动档案工作提质增效的共识。二是专家辅导赋能。12月25日举办嘉兴市档案学术报告会暨2025年档案学会年会,邀请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傅荣校教授作《〈浙江省档案条例〉解读》主旨报告,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深度剖析《条例》亮点特色,为全市档案工作者精准把握《条例》精神实质提供专业指导,参会的100余名档案工作者纷纷表示获益匪浅。三是深化学思践悟。按照“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的要求,各级档案部门通过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会、青年学习沙龙等形式,组织档案工作者逐章逐条研读《条例》原文,结合档案核心业务深入探讨实践应用路径,在全市迅速掀起集中学习热潮,全市累计开展专题学习活动10余场,参与人员400余人次。

拓宽宣传维度,着力营造浓厚氛围。坚持线上线下同步发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互动,构建多渠道、广覆盖的宣传矩阵,推动《条例》精神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飞入寻常百姓家。12月30日组织市档案局馆领导和业务骨干走进嘉兴新闻综合频率《新闻今日谈》节目直播间开展专题宣传,围绕《条例》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进行解读,预计覆盖听众超5万人次,同时在报纸、新闻客户端等嘉兴市主流媒体进行联动宣传,在《条例》正式实施前后形成有力宣传声势。充分发挥“嘉兴档案”微信公众号、《嘉兴档案》杂志、《嘉兴档案简报》等自有宣传平台作用,开设《条例》学习专栏,持续推送解读文章、学习宣贯动态等,促进学宣贯工作常态化。利用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服务场所的电子屏等载体,播放《条例》宣传标语和核心内容,扩大社会知晓面。市司法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主动对接,将《条例》宣传纳入年度普法宣传计划。提前谋划长效宣传机制,将《条例》宣贯工作主动融入“6·9”国际档案日、“12·4”国家宪法日重要节点活动重点内容,设计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同时,注重将《条例》的宣贯贯穿于档案业务指导、执法检查、专项督查等日常工作全过程,在服务中宣传,在监督中普法,推动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四、聚焦落地见效,扎实推进举措谋划。嘉兴市档案部门坚持学用结合、以学促干,切实把《条例》要求转化为推动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一是强化普法协同,融入法治实践。加强与组织、宣传、司法等部门的衔接,把《条例》纳入年度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普法重点内容,列入党委(党组)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档案法治意识,同时将《条例》培训纳入干部在线学习平台课程、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等,不断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档案法律素养,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指导工作谋划,引领未来发展。以《条例》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扎实开展2026年全市档案工作谋划和“十五五”时期嘉兴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对照《条例》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认真审视当前工作,查找短板弱项,研究提出加强档案治理体系建设、提升档案资源质量、深化档案开发利用、筑牢档案安全防线、加快档案数智化转型、建强档案人才队伍等方面的具体思路和举措,确保嘉兴档案事业发展始终沿着法治轨道前进,与全省、全市发展大局同频共振。三是完善制度机制,提升治理效能。以《条例》为指引,着手梳理、修订和完善本市相关档案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确保地方档案法规政策体系与省《条例》有效衔接、协调一致。优化工作流程,强化监管措施,不断提升全市档案工作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嘉兴市档案部门将持续深化《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一是持续强化学习培训,常态化开展分层分类培训,不断提升档案工作者依法履职能力;二是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档案行政执法检查重点内容,确保各项规定落地见效;三是深化成果转化,以《条例》为遵循,加快推进档案“四个体系”建设,全力推动全市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先行,为打造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贡献档案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