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25年11月26日,《浙江省档案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制定出台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的重要体现,是贯彻落实新修订档案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服务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固化全省档案工作经验做法的重要保障。围绕《条例》的贯彻落实,全省各级档案部门迅速行动起来,掀起了学法普法用法的高潮。

档案承载历史记忆,法治护航事业发展。《浙江省档案条例》作为规范档案管理、保障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地方性法规,其颁布施行意义深远。温州第一时间响应、迅速统筹部署,扎实推进《条例》的学习宣传,全方位织密法治宣传网络,努力让档案法治精神从“纸上”走向“实践”,为温州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
高位统筹强引领
构建全域宣贯格局
温州市坚持把《条例》学习宣传作为重要任务,以高位推动凝聚工作合力,构建起“上下联动、多方协同、全域覆盖”的宣贯体系,确保《条例》精神传达到位、部署到位。
加强顶层设计。第一时间将《条例》纳入市委常委会学习计划,推动“关键少数”带头学深悟透、示范引领,以领导干部的法治自觉带动全社会的学习热情。同步与司法部门联系,将《条例》列入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实现档案法治宣传与全市普法工作同频共振、一体推进。市、县两级档案局、馆通过联席会议、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条例》精神,逐条解读核心要义,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链条,确保宣贯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建好宣传矩阵。整合主流媒体与新媒体资源,形成多维度传播合力。温州报业集团推出《条例》专题报道,系统解读《条例》的核心要义、创新亮点及施行意义,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让社会各界清晰了解《条例》价值。“温度新闻”、温州各级档案部门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力,及时转载发布《条例》全文、权威解读、专题报道等,以图文并茂的形式传递政策要点,扩大宣传覆盖面。
聚焦行业延伸。市国资委率先行动,邀请档案专家开展《条例》专题辅导,100多名国资系统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管理骨干现场参训,通过“专家授课+互动答疑+案例分析”的形式,解决档案工作中的实际困惑,提升档案工作者的法治意识和水平。
精准分类全覆盖
推动宣传走深走实
档案工作涉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等各个层面,《条例》宣传坚持精准施策、分类推进。针对《条例》实施与国际档案日等重要节点,针对不同群体定制宣传内容,让《条例》宣传有广度更有深度,实现全方位覆盖。
以“提升档案治理效能”为导向,开展档案普法进机关活动。以短视频、小推文、摆摊咨询、亮屏宣传等形式,重点解读《条例》内容,推动各级机关将档案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让档案成为科学决策、规范管理的有力支撑。
紧扣民营经济发展痛点,在宣传中重点突出知识产权档案保护、合规风险防控等实用内容。依托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协作组、企业服务平台等载体,将《条例》宣传手册送到企业手中,讲好企业用档的真实案例,让企业深刻认识到规范档案管理的重要性。
创新宣传形式、丰富传播载体,推动《条例》走进群众日常生活。市、县联动,通过社区宣传、校园讲座、广场咨询、专题展览、知识竞答等形式,让档案法治知识走进社区、走进校园、走进千家万户,在全社会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知行合一求实效
深谋长效落实举措
坚持学用结合、以学促干,在做好当前学习宣传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温州档案工作实践,谋划系列务实举措,推动《条例》真正转化为治理效能,让档案法治成果更好惠及社会各界。
健全长效学习机制,让《条例》精神“扎根”。将《条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领导干部年度普法考试和新提任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纳入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课程、全市文秘培训班及档案继续教育培训班,以学促用,大力提升领导干部档案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
拓展全域宣传场景,让《条例》氛围“升温”。充分利用城市公共宣传阵地,强化互动性,扩大移动端宣传覆盖面,计划向市域内移动、电信、联通用户推送通俗易懂的档案法治知识短信,提升宣传触达率;依托温州世贸中心大厦、置信广场大厦等地标建筑开展高空亮屏宣传;在市域铁路S1、S2线沿线站点投放宣传海报和标语,让乘客在出行途中潜移默化接受档案法治教育,打造“流动的普法课堂”。
深化执法监管,让《条例》权威“彰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整合档案执法资源,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重点围绕重大项目、重大活动等档案管理,以及档案收集整理、安全保管、开放利用等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违法违规问题,既严格执法又做好普法宣传,通过“以查促学、以查促改”,让社会各界在执法过程中加深对《条例》的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