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4月24日讯 近日,记者从“政务公开在浙里‘32条’进民企”政策宣传解读会上获悉,浙江省财政厅在“4+1”专项基金的运营管理中,创新运用“直接投资+子基金”模式,全面推行市场化、专业化运作,目前已吸引包括招银国际、建信投资、粤科母基金在内的多家顶级投资机构参与,提升了基金运作的整体效能。
为拓宽社会资本参与渠道,基金确立了多种合作模式:社会资本既可以作为有限合伙人(LP)出资参与“4+1”专项基金,例如吉利集团、海尔集团等知名企业已相继注资,有力支撑了我省相关重点产业的发展;也可以作为母基金GP带资参与,并借助自身的产业、金融和智力资源,深化投资合作,如招商局旗下招银国际通过注入自有资金、导入优质项目和产业资源,为基金注入强大动力;同时,具备条件的基金管理机构还可通过公开选拔成为子基金GP,按照基金投资原则和要求,共同参与到项目的发掘、孵化和培育过程中。
评价政府产业基金的运作的好坏优劣,管理制度机制政策标准是否完备是重要标准之一。在基金管理和考核评价方面,浙江秉持公开透明原则,构建了“一委一库一员一网””的投资管理体系,并出台了一系列详实的操作指南和管理规定,如《尽职免责实施细则》、《绩效考核评价管理办法》等,确保基金运作合法合规、高效有序。同时,还通过一系列激励机制,鼓励基金管理团队积极创新、敢于投资,真正实现产业基金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关键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