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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多地高楼避难层管理不规范成安全隐患 救命楼层岂能忽视?

2019-08-29 10:00:03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记者 王晨辉 通讯员 邵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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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大厦32层避难层成了展览层。拍友 吴国平 摄

  浙江在线8月29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王晨辉 通讯员 邵琦)近日,在绍兴市柯桥区中央大厦上班的张先生向本报反映了一个让他感到忧虑的现象:大厦的避难层长期被挪作他用,一旦发生火灾,他们将无处可躲。

  37层、建筑高度137米的中央大厦是柯桥区第二高楼,共入驻了约130家企业。最多时,楼内人数超千人。作为超高层建筑,避难层是人员安全逃生的重要配套设施。这座大厦的避难层存在哪些方面的安全隐患?8月27日上午,记者与柯桥区消防救援大队的防火专家一起前去检查。

  记者首先来到32层避难层。这个约500平方米的空间被分成了两块,一块作为大楼业主公司的展示厅;另一块则作为会客包厢,平时大门紧闭,不对外开放。该层的安全出口也被锁了。随后记者来到15层避难层,发现这里堆放着大量健身器材和杂物。

  负责中央大厦物业管理的浙江金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汪朝林坦言,之前他也不清楚32层和15层是避难层,只是觉得这么大一块空间,浪费了怪可惜,就想办法将它们充分利用。

  柯桥区消防救援大队参谋赵晨波对记者说,超高层建筑的火灾救援难度很大,是世界性难题,要立足自防自救,尽量避免火灾发生。根据住建部等部门发布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公共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需设置避难层。

  “举个例子,如果这座大厦14层起火,14层以上楼层的人很难向下逃生,这时,躲到15层和32层避难层是一个安全又便捷的办法。但是现在,32层避难层改变了使用功能,而15层避难层又堆放了杂物,这就大大影响了它的避难功能。”赵晨波说。

  在采访中,记者注意到,相比起避难层被挪用,缺乏明显的提示标识和市民对它的不了解,更让人忧虑。记者在中央大厦随机采访了20位在楼内的市民,只有一人知道这里有避难层,但也说不出具体的位置。在大厦里,记者也没有发现一处关于避难层的提示标识。

  那么,类似中央大厦避难层的安全隐患是否普遍?随后,记者又来到了不远处的金昌IFC大楼。这座40层、建筑高度147米的大楼,是柯桥区第一高楼。

  在楼内,记者同样也没有发现明显的避难层提示标识,只是在27层避难层,发现了一则避难层告示。赵晨波说,只在这里放一则提示标识是不够的。避难层的位置,需要让人一进大楼即可知晓。

  此外,这些避难层管理不规范的现象,在一些用于酒店等消费场所的超高层建筑也同样存在。位于绍兴市越城区迪荡新城的绍兴世茂天际中心高288米,是该市第一高楼。大楼以世茂皇冠假日酒店为主,并设有泳池、会议厅等多个消费场所。然而,当记者提出要去看一看避难层时,酒店安保部经理张松却好几次找错了地方。“这地方不怎么来,实在不太好找。”张松说。

  而在整座大楼里,记者也没有找到一处明显的避难层提示标识。酒店工作人员也没有向入住的客人介绍有关避难层的情况。

  “这个大楼虽然设置了避难层,但没有进行有效的宣传和介绍,一旦发生火灾,酒店的客人很可能因找不到避难层而错过逃生的最佳时机。”越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参谋黄喜龙说。

  避难层管理不规范的现象,并不仅仅存在于绍兴。省消防救援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省共有建筑高度100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约300幢。虽然没有经过全面统计,但避难层被挪作他用的现象还是存在的,而避难层缺少明显提示标识、住户知晓率低的现象,就更加常见。此外,还有一些避难层使用的材质不符合要求。”从目前了解的情况来看,超高层建筑物业日常消防管理不到位、业主消防安全素养不高、社会各界对超高层建筑避难层重要性认识不够等原因,造成了这些不规范现象。“特别是在一些城市的繁华地段,房租价格较高,避难层在一些业主看来,确实有些‘浪费’。”该负责人说。

  据了解,接下来,全省消防救援部门将开展对超高层建筑的消防专项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争取早日让避难层真正起到摩天大楼“保险层”“安全层”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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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避难层,即高层建筑专门设置供人们疏散避难的楼层,当发生火灾时,能够保障楼内人员安全脱险。避难层周围墙体耐火性能应不低于3小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进行隔断,设置消防电梯出口、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消防栓等。除火灾危险性小的设备用房外,避难层不能用于其他使用功能,不能堆放可燃的杂物。

责任编辑:周娜 编辑:吴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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