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扫黑除恶 建设平安舟山
近期,定海警方一举捣毁“方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抓获犯罪嫌疑人26人,移送起诉22人。这是迄今为止,我市铲除的“套路贷”犯罪团伙中人数最多的专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定海警方已打掉“套路贷”团伙4个,其中恶势力犯罪集团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近60人,查封扣押涉案资产1800余万元。
近年来,受国内金融环境的影响和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经济发展的驱动,我市民间资金借贷日趋活跃,部分涉黑涉恶势力趁机插手其中,采取一种隐蔽性极强的新型犯罪“套路贷”的诈骗形式,对借款人设置重重陷阱,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甚至引发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成为潜在的突出社会问题。
我市警方对“套路贷”乱象多发高度重视。 4月10日下午,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魏明到定海公安分局开门接访,倾听“套路贷”受害者的诉求,鼓励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把打击“套路贷”犯罪作为“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重要工作来抓,坚决“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彻底铲除涉黑涉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在案件办理中,警方积极追赃返赃,查封涉案房产等,为下步法院认定并返还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全力创造条件。
相关链接
▌“套路贷”是怎么“下套”的
从目前公安机关侦破的案件来看,“套路贷”主要分为三种类型:
1.“房贷”
这类案件中,“套路贷”团伙盯上的是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名下的房产,会通过虚增债务的方式,让受害人将房产作为抵押,最后以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等方式占有受害人的房产。 2.“车贷”“套路贷”团伙往往以“低利息、无抵押、不扣车”等为幌子,诱骗受害人签订车辆抵押贷款合同,之后再以超期、违约等理由,强行扣车、拖车。
车贷中还有一种套路,即签订合同后,在未发放贷款的情况下就制造违约借口,单方认定违约,随后扣押车辆,通过所谓的协商、谈判、调解等手段敲诈受害人。
3.伪装成普通“民间借贷”的“套路贷”
这类案件中,“套路贷”团伙的目的是占有受害人的现金、存款等财产,在确认从受害人处有利可图后,嫌疑人会以一张看似普通的民间借贷合同为诱饵,等受害人签订后,再层层加码、虚增债务,最后通过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手段逼迫受害人还款。
▌据警方分析,“套路贷”给受害人“下套”通常都是按照以下套路进行:
第一步: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实际上这类公司都是没有金融资质的。
第二步:签空白合同。嫌疑人会拿出一叠厚厚的空白合同让受害人签字。受害人往往不会仔细阅读合同内容,而嫌疑人之后可以在合同上随意添加内容。
第三步:制造一个“证据链条”。除了合同,嫌疑人还会要求被害人签一些法律文书,有的还会要求受害人一起去办理这些合同的公证手续。
第四步:单方面肆意认定违约或故意制造违约。嫌疑人会通过种种手段,让借款人“违约”。
第五步: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借款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嫌疑人会介绍其他的“小额贷款公司”与借款人签订新的更高数额的“虚高借款合同”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民警在调查中发现,这类公司其实都是一伙的,说是“平账”,其实就是让借款人陷入一环套一环的陷阱里。
第六步:软硬兼施“索债”。索债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利用之前制造的抵押合同、银行流水等虚假书面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所谓的“合法债权”,要求法院保全、拍卖当事人名下的房、车等财产用于还债。二是通过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电话轰炸等非法手段,滋扰借款人及其近亲属的正常生活秩序,以此向借款人施压,强迫对方偿还“债务”。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套路贷”不同于一般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是在法律规定的利率范畴内盈利,“套路贷”则以追讨虚增债务非法敛财,两者存在本质区别。“套路贷”不属于民间借贷,其本质是违法犯罪。对凡是以民间借贷为幌子进行“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不贷,坚决予以打击取缔。
警方同时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应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贷款应到各类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不要轻信无金融从业资质的个人、公司发布的各类无抵押免息贷款广告信息。如果遭遇符合上述“套路贷”特征的违法犯罪侵害,应保存相关证据资料,并及时报警,以利于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打击。
开展扫黑除恶 建设平安舟山
近期,定海警方一举捣毁“方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抓获犯罪嫌疑人26人,移送起诉22人。这是迄今为止,我市铲除的“套路贷”犯罪团伙中人数最多的专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定海警方已打掉“套路贷”团伙4个,其中恶势力犯罪集团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近60人,查封扣押涉案资产1800余万元。
近年来,受国内金融环境的影响和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经济发展的驱动,我市民间资金借贷日趋活跃,部分涉黑涉恶势力趁机插手其中,采取一种隐蔽性极强的新型犯罪“套路贷”的诈骗形式,对借款人设置重重陷阱,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甚至引发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成为潜在的突出社会问题。
我市警方对“套路贷”乱象多发高度重视。 4月10日下午,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魏明到定海公安分局开门接访,倾听“套路贷”受害者的诉求,鼓励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把打击“套路贷”犯罪作为“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重要工作来抓,坚决“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彻底铲除涉黑涉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在案件办理中,警方积极追赃返赃,查封涉案房产等,为下步法院认定并返还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全力创造条件。
相关链接
▌“套路贷”是怎么“下套”的
从目前公安机关侦破的案件来看,“套路贷”主要分为三种类型:
1.“房贷”
这类案件中,“套路贷”团伙盯上的是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名下的房产,会通过虚增债务的方式,让受害人将房产作为抵押,最后以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等方式占有受害人的房产。 2.“车贷”“套路贷”团伙往往以“低利息、无抵押、不扣车”等为幌子,诱骗受害人签订车辆抵押贷款合同,之后再以超期、违约等理由,强行扣车、拖车。
车贷中还有一种套路,即签订合同后,在未发放贷款的情况下就制造违约借口,单方认定违约,随后扣押车辆,通过所谓的协商、谈判、调解等手段敲诈受害人。
3.伪装成普通“民间借贷”的“套路贷”
这类案件中,“套路贷”团伙的目的是占有受害人的现金、存款等财产,在确认从受害人处有利可图后,嫌疑人会以一张看似普通的民间借贷合同为诱饵,等受害人签订后,再层层加码、虚增债务,最后通过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手段逼迫受害人还款。
▌据警方分析,“套路贷”给受害人“下套”通常都是按照以下套路进行:
第一步: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实际上这类公司都是没有金融资质的。
第二步:签空白合同。嫌疑人会拿出一叠厚厚的空白合同让受害人签字。受害人往往不会仔细阅读合同内容,而嫌疑人之后可以在合同上随意添加内容。
第三步:制造一个“证据链条”。除了合同,嫌疑人还会要求被害人签一些法律文书,有的还会要求受害人一起去办理这些合同的公证手续。
第四步:单方面肆意认定违约或故意制造违约。嫌疑人会通过种种手段,让借款人“违约”。
第五步: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借款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嫌疑人会介绍其他的“小额贷款公司”与借款人签订新的更高数额的“虚高借款合同”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民警在调查中发现,这类公司其实都是一伙的,说是“平账”,其实就是让借款人陷入一环套一环的陷阱里。
第六步:软硬兼施“索债”。索债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利用之前制造的抵押合同、银行流水等虚假书面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所谓的“合法债权”,要求法院保全、拍卖当事人名下的房、车等财产用于还债。二是通过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电话轰炸等非法手段,滋扰借款人及其近亲属的正常生活秩序,以此向借款人施压,强迫对方偿还“债务”。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套路贷”不同于一般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是在法律规定的利率范畴内盈利,“套路贷”则以追讨虚增债务非法敛财,两者存在本质区别。“套路贷”不属于民间借贷,其本质是违法犯罪。对凡是以民间借贷为幌子进行“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不贷,坚决予以打击取缔。
警方同时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应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贷款应到各类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不要轻信无金融从业资质的个人、公司发布的各类无抵押免息贷款广告信息。如果遭遇符合上述“套路贷”特征的违法犯罪侵害,应保存相关证据资料,并及时报警,以利于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