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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在保税燃油加注领域首推安全管理联合惩戒机制
2018-09-07 10:57:18 来源: 舟山日报 徐祝君 宋玉良 刘继波

  记者昨天从舟山市相关部门获悉,舟山11个部门联合签署了《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油加注安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备忘录》,这项惩戒机制的实施,意味着浙江自贸试验区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油加注领域有了信用“紧箍咒”,相关的供油企业、船舶代理企业和供油船舶一旦出现失信行为,将会寸步难行。“据我们了解,舟山在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油加注领域推出安全管理联合惩戒机制,这在全国尚属首个。”据联合惩戒机制倡议单位之一、舟山海事局负责人介绍,推行联合惩戒机制,既是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需要,更是舟山海事服务基地建设的需要。

  据介绍,近年来,舟山保税燃油加注业务风生水起,今年1~8月,浙江自贸试验区保税油供应量已突破200万吨。目前国内已有10家从事保税燃油供应的企业在浙江自贸试验区内开展业务,现有备案从事保税燃油加注的船舶50艘,从事保税燃油加注的外轮代理资质企业84家。“由于保税燃油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涉及众多的部门监管,各部门协同机制尚不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缺乏,失信成本过低,失信惩戒力度偏小,造成市场监管乏力,并对其他市场主体形成负面的示范效应。”该负责人说,舟山推行保税燃油加注安全管理联合惩戒机制是势在必行的。

  此次落地实施的联合惩戒机制由舟山市发改委、舟山市口岸办、舟山海事局等11个部门联手实施,联合惩戒的对象主要是在浙江自贸试验区范围内,经营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油供应存在较大失信行为的供油企业、船舶代理企业和供油船舶等。根据联合惩戒机制规定,需要联合惩戒的行为主要包括:违反操作规定引起火灾、爆炸、人员伤亡等安全或污染责任事故的;发生违法违章行为后拒绝接受或逃避处理的;发生未经申报擅自作业或弄虚作假、谎报、瞒报等行为的;未履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对重复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各职能部门认为需要通过联合惩戒的其他行为。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据了解,保税燃油加注领域的相关企业一旦出现失信行为,将会面临相关部门的联合惩戒,惩戒措施包括限制或禁止失信对象的市场进入、行政许可;对失信对象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限制失信对象享受优惠政策、评优表彰;向社会公开失信对象的失信行为信息等。

  另据了解,联合惩戒机制启动后,各相关部门将借助保税燃油加注安全管理信息通报制度,打通各环节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并定期向社会公开监管信息,为浙江自贸试验区保税燃油加注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标签: 保税;惩戒机制;失信;联合;国际航行船舶;自贸试验区;舟山;安全管理
编辑: 贾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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