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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休期不得收购和销售违禁渔获物 嵊泗开展突击检查
2018-06-05 10:01:08 来源: 浙江在线-嵊泗新闻网 斯楚楚

  近日,嵊泗县海洋与渔业局联合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嵊泗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对嵊泗县中心农贸市场及泗礁本岛部分饭店开展伏休期违法销售渔获物专项执法突击检查。

  自休渔期后,嵊泗县海洋与渔业局联合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组成检查分队对违禁渔获物开展日常检查,而此次是突击检查。执法人员分成三组,分别对菜园城区、基湖和五龙等地进行检查。

  在嵊泗县中心农贸市场,执法人员对一楼水产品交易摊位前的各类活体和冰鲜水产品进行了全面检查,并详细询问了摊主进货来源,查验了部分水产品的进货记录和进货凭证,强调伏休期间不得收购和销售违禁渔获物。

  在对海鲜类饭店的突击检查中,执法人员重点关注有无带鱼、鲐鱼、小黄鱼、大黄鱼、银鲳、三疣梭子蟹、龙头鱼、虾蛄等8种伏休期禁止销售的海洋捕捞冰鲜或活体水产品。检查发现大多饭店的海鲜都在规定范围内,业主们也表示会支持禁渔活动。“已经这么多年了,哪些不能卖我们都知道,而且顾客也会说那些海鲜是不能点的。”一位饭店业主告诉记者,“我们也很自觉的,不能卖就不卖。”但是仍有几家饭店在出售违禁渔获物,执法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禁渔获物全部进行了没收,并对业主提出了警告。

  嵊泗县海洋与渔业局海洋行政执法中队副中队长王晨表示,此次检查活动没收的活体螃蟹和章鱼会在渔政码头放生,而冰鲜的违禁渔获物会送至敬老院等福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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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吴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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