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打响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攻坚战
2020年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周伟江出席会议并讲话
以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为载体,到2020年,舟山市将力争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记者从昨天上午在普陀召开的2018年舟山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暨推进“无欠薪”县(区)创建工作现场会上获悉,舟山市将全力推进“无欠薪”县(区)创建工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落实到位。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周伟江出席会议并讲话。
普陀区是我省首批创建“浙江无欠薪”试点区,今年2月通过考核验收。目前,定海区、嵊泗县已申报“无欠薪”县(区)创建,岱山县也在同步推进。根据昨天起正式实施的《舟山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会议对舟山市下步工作进行了部署。
据了解,下步舟山市将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落实工资保证金和应急周转金制,实行人工费用和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并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严厉打击欠薪行为。据介绍,企业要实行全员实名管理,实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并进行工资信息公开,做到工资支付月结月清。同时,舟山市还将强化责任追究制度,一方面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高发频发、举报投诉量大的地区及重大违法案件进行重点督查,对因政府领导责任不落实、部门主体监管责任不履行、工作不到位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另一方面将加强对工程建设管理,对长期拖欠工程款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新项目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