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至9日,由美丽浙江建设成员单位、省治水办(河长办)专家组成的省考核组对我市美丽舟山建设和“五水共治”工作进行年终考核,并于昨天下午召开反馈会。
2017年,我市深入推进节能减排、“五水共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行动,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前11月空气质量在全国74个城市中排名第三;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1.9%,PM2.5平均浓度持续下降;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根据《生态城市绿皮书(2017)》,舟山列全国生态城市综合排名第三。
针对海岛地区径流少无源头活水实际情况,我市创新“水下森林”治水模式,剿劣、河长制均通过省级验收;通过实施治水“六大工程”、突出“洪涝供节”统筹治理,源头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防洪排涝、水资源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去年,全市共完成“五水共治”投资34.61亿元,完成率为113.5%。
省考核组认为,舟山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美丽舟山建设和“五水共治”,在持续优化环境质量、改善环境基础设施、深化环境治理、发展绿色经济、建设美丽海岛、推进河长制工作、剿劣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圆满完成了年度考核任务。但在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近海海域环境污染和资源修复、河长制工作机制完善等方面仍有较大努力空间。希望舟山深入推进2018年美丽舟山建设,固本清源,防治并重,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打好“五水共治”攻坚战,打造全国美丽海岛舟山样板。
在舟期间,省考核组还实地考察了兴中公司国内首套原油装船油气回收项目、团鸡山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检查了定海、新城、普陀山朱家尖管委会治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