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鹿城区人才专项住房建设三年计划(2019-2021年)》发布并实施,计划三年建设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总套数在1000套以上的人才专项住房,确保三年(2019-2021年)完成开工建设任务。
该《三年计划》对鹿城区人才专项住房的建设主体、建设类型、建设方式、建筑面积、资金保障、土地供应、价格机制等进行了明确,旨在建立完善人才住房保障政策体系,积极营造良好的人才安居环境。
人才专项住房分为用于租赁型人才公寓和用于出售的共有产权人才专项住房。其中,明确租赁型人才公寓根据人才层次,建筑面积控制在40-120平方米;出售的共有产权人才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90-120平方米。其中租赁型人才公寓70平方米以下房源建筑面积不低于70%。
租赁型人才公寓的租金由发改部门确定,原则上按照同地段商品房租金的50%收取,有特殊贡献的人才可以申请一定年限的租金免除;出售的公有产权人才住房价格按照同地段商品房市场价的一定比例确定,并设定在温工作满一定年限后或缴纳一定比例的增值收益后方可上市交易。
在建设方式上,将通过新建、购买、商品房开发配建、安置剩余房源以及现有存量用房盘活等推进。同时,由区财政局负责预算安排专项资金,或从每年土地出让净收益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部分中提取。
根据此次公布的《鹿城区人才专项住房建设计划项目表(2019-2021年)》,该区将安排8个地块规划建设13.85万平方米人才住房项目,共提供1753套住房。
据了解,当前鹿城区建成水心地块“白鹿人才公寓”500套,年底实现精装修标准、拎包入住;同时将牛桥底佳苑、清泰锦园、黄龙住宅区等安置房源240套2.1万平方米,划拨作为鹿城区高层次人才公寓;在中心城区南汇未来社区、汇昌河葡萄棚地块、仰双片区中央涂等核心地块,配套规划建设集居住、办公、社交为一体的人才创业创新社区,合计建设7.45万平方米人才公寓,全域打造高品质的人才居住、办公、时尚生活空间。
日前,《鹿城区人才专项住房建设三年计划(2019-2021年)》发布并实施,计划三年建设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总套数在1000套以上的人才专项住房,确保三年(2019-2021年)完成开工建设任务。
该《三年计划》对鹿城区人才专项住房的建设主体、建设类型、建设方式、建筑面积、资金保障、土地供应、价格机制等进行了明确,旨在建立完善人才住房保障政策体系,积极营造良好的人才安居环境。
人才专项住房分为用于租赁型人才公寓和用于出售的共有产权人才专项住房。其中,明确租赁型人才公寓根据人才层次,建筑面积控制在40-120平方米;出售的共有产权人才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90-120平方米。其中租赁型人才公寓70平方米以下房源建筑面积不低于70%。
租赁型人才公寓的租金由发改部门确定,原则上按照同地段商品房租金的50%收取,有特殊贡献的人才可以申请一定年限的租金免除;出售的公有产权人才住房价格按照同地段商品房市场价的一定比例确定,并设定在温工作满一定年限后或缴纳一定比例的增值收益后方可上市交易。
在建设方式上,将通过新建、购买、商品房开发配建、安置剩余房源以及现有存量用房盘活等推进。同时,由区财政局负责预算安排专项资金,或从每年土地出让净收益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部分中提取。
根据此次公布的《鹿城区人才专项住房建设计划项目表(2019-2021年)》,该区将安排8个地块规划建设13.85万平方米人才住房项目,共提供1753套住房。
据了解,当前鹿城区建成水心地块“白鹿人才公寓”500套,年底实现精装修标准、拎包入住;同时将牛桥底佳苑、清泰锦园、黄龙住宅区等安置房源240套2.1万平方米,划拨作为鹿城区高层次人才公寓;在中心城区南汇未来社区、汇昌河葡萄棚地块、仰双片区中央涂等核心地块,配套规划建设集居住、办公、社交为一体的人才创业创新社区,合计建设7.45万平方米人才公寓,全域打造高品质的人才居住、办公、时尚生活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