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推出交通违法零容忍和无违优驾司机“首违免罚”
2019-07-29 09:48:42
来源: 温州网 周卓彦

  8月1日起,温州市公安交管局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出严重交通违法“零容忍整治”和无违优驾司机“首违免罚”两项举措。

  温州市公安交管局有关人士介绍,对于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如酒驾,毒驾,“三超一疲劳”,开车玩手机,无证驾驶,工程车、电动车违法,将开展零容忍整治。其中,温州市公安交管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相关规定,对于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施以罚款100元记2分的处罚;根据《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对于非营运小型客车和微型客车不按照停车泊位箭头指示方向停放的行为,首次违反经短信提醒能限时纠正(30分钟)的不予处罚,未予纠正的或再次违反的将施以50元罚款的处罚。

  此前,温州市公安交管局对于司机开车玩手机的行为,视情节给予罚款50元记2分或罚款50元的处罚。

  为正向激励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打造“无违优驾”的良好交通环境,温州市公安交管局试行“首违免罚”举措,对平时守法交通参与者偶尔发生轻微违法行为开展柔性执法,分周期首违免罚、首次来温免罚、首次违法免罚三种情形,分别施以警告、限时纠正、温馨提示三种方式予以从轻或免于处罚,体现温州文明执法形象和城市包容度。

  温州市公安交管局还向全市交通参与者发起“做无违优驾司机、树城市文明形象”的倡议,希望更多的人加入“零违法无事故”优秀驾驶员队伍中,共同努力让道路更安全、让通行更有序、让城市更文明。

  温州市公安交管局有关数据显示,目前温州市机动车保有量232万辆,一个周期(一年)没有违法的机动车达96万辆;温州市有驾驶人306万人,一个周期(一年)没有被查处的驾驶人达165万人。

  “首违免罚”政策解读

  市公安交管局有关人士昨天对此次“首违免罚”政策予以解读。

  具备哪些条件的交通参与者、车辆可以享受“首违免罚”?

  “首违免罚”适用对象是非营运的小型客车和微型客车、非机动车、交通参与者,适用条件是在温州市范围发生的,情节轻微且及时纠正的部分交通违法行为(高速公路交警、铁路公安、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的违法除外)。

  “周期首违免罚”指什么?

  符合“首违免罚”适用范围的机动车或者驾驶人发生以下12种违法时,一个周期内(一年内)无交通违法行为的(含“首违免罚”温馨提醒记录),可免予处罚:

  1.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2.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且驾驶人不在现场;

  3.实习期内未粘贴或悬挂实习标志的;

  4.机动车违反警告标志指示的;

  5.机动车违反警告标线指示的;

  6.左转弯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

  7.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8.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9.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10.机动车未按规定在车门两侧喷涂单位名称、核定载客人数、核定载质量等内容的;

  11.未按规定进入待转区的;

  12.转弯车辆未提前进入规定车道的。

  “首次来温免罚”指什么?

  非温籍驾驶人(非本市核发身份证)、机动车(非本市号牌的非营运小型客车和微型客车)因工作、生活需要来温,对温州道路情况不熟悉发生闯禁、单行线逆行等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交通违法行为(非温州籍机动车被记录的,或者非温州籍驾驶人驾驶非温州籍机动车被现场查获的),经查系一年内首次来温的,可免予处罚。

  如何确认非温籍机动车、非温籍驾驶人首次来温?

  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非温州籍机动车是否有在温的行车记录、非温籍驾驶员是否有在温的交通违法记录来确认。

  “首次违法免罚”指什么?

  符合“首违免罚”适用范围的机动车、非机动车、交通参与者首次发生违反《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的3种交通违法行为的,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可从轻处罚或免予处罚:

  1.机动车不按停车泊位的标识方向停放的;

  2.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

  3.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低头看手机、嬉戏等影响其他车辆或者行人通行的。

  营运车辆是否可以“首违免罚”?

  营运车辆不适用“首违免罚”。“首违免罚”仅对非营运小型客车和微型客车、非机动车等车辆适用,包括非温州籍机动车。其余车辆比如大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货车、农用车等均不适用。

  驾驶人驾驶多次违法未处理的机动车被查获时,是否适用“首违免罚”?

  现场查获违法时,民警将核查驾驶人在周期内是否有其他违法,符合“首违免罚”规定的,可以对驾驶人本次违法采取“温馨提醒”的免罚措施,与车辆违法次数没有关联。

  因交通违法造成交通事故的,是否在免罚序列里?

  “首违免罚”针对交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且违法时只有一种违法行为。因交通违法造成交通事故的,不予免罚。本着宽严相济、以人为本的原则,对于有事故隐患的交通违法,比如酒驾醉驾、开车打手机、闯红灯、加塞等,公安交管部门不但不会列入“首违免罚”,还将从严从重处罚。

  对违法停车的“首违免罚”规定是怎么样的?

  对违法停车的“首违免罚”处置措施称为“限时纠正”。对于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包括违停、临时违停、不按车位箭头指示停车的,对符合“首违免罚”条件的车辆,交管部门会通过系统发送提示信息到车辆登记的手机上,市民应当在30分钟内纠正,及时纠正的予以温馨提醒不予处罚,否则依法予以处罚。


标签:首违免罚;温州市;违法;交管局;机动车;公安;处罚;驾驶
编辑:方涛
精彩推荐
浙江在线地方中心版权所有
  您当前的位置 : 浙江在线  >  城市频道 > 浙江本地 > 温州  正文

温州推出交通违法零容忍和无违优驾司机“首违免罚”
2019-07-29 09:48:42 来源: 温州网 周卓彦

  8月1日起,温州市公安交管局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出严重交通违法“零容忍整治”和无违优驾司机“首违免罚”两项举措。

  温州市公安交管局有关人士介绍,对于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如酒驾,毒驾,“三超一疲劳”,开车玩手机,无证驾驶,工程车、电动车违法,将开展零容忍整治。其中,温州市公安交管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相关规定,对于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施以罚款100元记2分的处罚;根据《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对于非营运小型客车和微型客车不按照停车泊位箭头指示方向停放的行为,首次违反经短信提醒能限时纠正(30分钟)的不予处罚,未予纠正的或再次违反的将施以50元罚款的处罚。

  此前,温州市公安交管局对于司机开车玩手机的行为,视情节给予罚款50元记2分或罚款50元的处罚。

  为正向激励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打造“无违优驾”的良好交通环境,温州市公安交管局试行“首违免罚”举措,对平时守法交通参与者偶尔发生轻微违法行为开展柔性执法,分周期首违免罚、首次来温免罚、首次违法免罚三种情形,分别施以警告、限时纠正、温馨提示三种方式予以从轻或免于处罚,体现温州文明执法形象和城市包容度。

  温州市公安交管局还向全市交通参与者发起“做无违优驾司机、树城市文明形象”的倡议,希望更多的人加入“零违法无事故”优秀驾驶员队伍中,共同努力让道路更安全、让通行更有序、让城市更文明。

  温州市公安交管局有关数据显示,目前温州市机动车保有量232万辆,一个周期(一年)没有违法的机动车达96万辆;温州市有驾驶人306万人,一个周期(一年)没有被查处的驾驶人达165万人。

  “首违免罚”政策解读

  市公安交管局有关人士昨天对此次“首违免罚”政策予以解读。

  具备哪些条件的交通参与者、车辆可以享受“首违免罚”?

  “首违免罚”适用对象是非营运的小型客车和微型客车、非机动车、交通参与者,适用条件是在温州市范围发生的,情节轻微且及时纠正的部分交通违法行为(高速公路交警、铁路公安、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的违法除外)。

  “周期首违免罚”指什么?

  符合“首违免罚”适用范围的机动车或者驾驶人发生以下12种违法时,一个周期内(一年内)无交通违法行为的(含“首违免罚”温馨提醒记录),可免予处罚:

  1.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2.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且驾驶人不在现场;

  3.实习期内未粘贴或悬挂实习标志的;

  4.机动车违反警告标志指示的;

  5.机动车违反警告标线指示的;

  6.左转弯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

  7.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8.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9.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10.机动车未按规定在车门两侧喷涂单位名称、核定载客人数、核定载质量等内容的;

  11.未按规定进入待转区的;

  12.转弯车辆未提前进入规定车道的。

  “首次来温免罚”指什么?

  非温籍驾驶人(非本市核发身份证)、机动车(非本市号牌的非营运小型客车和微型客车)因工作、生活需要来温,对温州道路情况不熟悉发生闯禁、单行线逆行等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交通违法行为(非温州籍机动车被记录的,或者非温州籍驾驶人驾驶非温州籍机动车被现场查获的),经查系一年内首次来温的,可免予处罚。

  如何确认非温籍机动车、非温籍驾驶人首次来温?

  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非温州籍机动车是否有在温的行车记录、非温籍驾驶员是否有在温的交通违法记录来确认。

  “首次违法免罚”指什么?

  符合“首违免罚”适用范围的机动车、非机动车、交通参与者首次发生违反《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的3种交通违法行为的,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可从轻处罚或免予处罚:

  1.机动车不按停车泊位的标识方向停放的;

  2.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

  3.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低头看手机、嬉戏等影响其他车辆或者行人通行的。

  营运车辆是否可以“首违免罚”?

  营运车辆不适用“首违免罚”。“首违免罚”仅对非营运小型客车和微型客车、非机动车等车辆适用,包括非温州籍机动车。其余车辆比如大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货车、农用车等均不适用。

  驾驶人驾驶多次违法未处理的机动车被查获时,是否适用“首违免罚”?

  现场查获违法时,民警将核查驾驶人在周期内是否有其他违法,符合“首违免罚”规定的,可以对驾驶人本次违法采取“温馨提醒”的免罚措施,与车辆违法次数没有关联。

  因交通违法造成交通事故的,是否在免罚序列里?

  “首违免罚”针对交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且违法时只有一种违法行为。因交通违法造成交通事故的,不予免罚。本着宽严相济、以人为本的原则,对于有事故隐患的交通违法,比如酒驾醉驾、开车打手机、闯红灯、加塞等,公安交管部门不但不会列入“首违免罚”,还将从严从重处罚。

  对违法停车的“首违免罚”规定是怎么样的?

  对违法停车的“首违免罚”处置措施称为“限时纠正”。对于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包括违停、临时违停、不按车位箭头指示停车的,对符合“首违免罚”条件的车辆,交管部门会通过系统发送提示信息到车辆登记的手机上,市民应当在30分钟内纠正,及时纠正的予以温馨提醒不予处罚,否则依法予以处罚。


标签: 首违免罚;温州市;违法;交管局;机动车;公安;处罚;驾驶
编辑: 方涛
Copyright © 1999-2022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