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人才飞地” 助力“两区”建设 温州出台柔性引才新举措
2019-05-09 09:15:52
来源: 温州日报 记者 姜巽林

  聚焦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现实之需,温州出台《柔性引才实施办法(试行)》,以“人才飞地”引才、校地平台引才、短期聘用引才等一揽子新举措,给出真金白银、人才公寓等支持,真情欢迎“候鸟型”人才来温创业创新。这是记者昨天从市委人才办获悉的。

  柔性引才是指,在人才引进过程中,突破地域、户籍、身份、档案、社保、人事关系等限制,实现“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一种引才机制。“当前温州的引才方式以全职为主,为了更广泛、更充分地汇聚智力支持,推出了柔性引才一揽子举措。其主要作用是打破壁垒、灵活引智,体现了温州欢迎广大人才来创业创新的开放姿态。”市委人才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打造“人才飞地”

  享受场租减免、发放“创业券”

  当前一些温州民营企业因发展的实际需要,把研发中心设在上海、北京等城市,短期内无法在温州设立研发中心,但企业在温州的生产经营又十分需要智力支持,对此,广大民营企业呼声很高。

  这就需要从地域上打破藩篱,为此,该《实施办法》推出“人才飞地”引才政策,明确了对我市用人单位在市外全资设立的主要从事研发(设计)的机构,其全职聘用的各类人才可申报各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享受全额个人奖励或特殊支持,用人单位引才奖励按50%兑现。同时,对入驻我市海外创新中心、域外孵化器等“人才飞地”的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给予场租减免优惠或租金补贴,全额享受“创业券”和“创业发展资助”。

  活用校地平台

  打破编制藩篱让人才留得安心

  温州开放引才,也体现在对校地平台引才的创新上。据介绍,在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过程中,我市大力引进建设中科系、高校系、央企系和国际系等高端科研机构的研发分支机构,引进建成了中国科学院大学温州研究院、浙江大学温州研究院等一大批研究院。引来的人才虽然全职在温工作,但编制不在研究院,根据过去的政策不能享受住房等支持。如何让人才安心留下来创业?

  《实施办法》根据“温州人才40条新政”进行创新,打破人事关系的约束,让各种智力引过来后能安心留下来发展。比如,对国内外高校院所派遣到我市高校院所或创新型分支机构(研究院)工作、不改变人事关系但聘期3年以上、每年在温工作6个月以上的人才,可申请全额租房补贴或租住人才公寓。其中,新引进的ABC类人才个人奖励按50%兑现,其他人才允许通过温州用人单位申报市、县(市、区)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享受全额个人奖励。

  多条引智途径

  精准对接人才需求助在温创业

  既鼓励支持长期留在温州创业发展,也支持短期内合作共赢。“共享经济大背景下,智力共享也成为潮流。一些人才身兼多职,担任好几个公司技术总监,只要不涉及知识产权问题,我们十分欢迎这些人才‘分出’时间来温设置短期项目。”市委人才办有关人员介绍说,针对这种情况,《实施办法》明确,对新引进“双聘院士”的用人单位,按每人60万元的标准给予引才奖励,分3年发放,申请时要求已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且年薪达到60万元以上。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且每年在温工作累计时间2个月以上的,可申报各级重大人才工程短期项目,入选者个人奖励按50%兑现。

  此外,《实施办法》中还有股权投资引才、退休返聘引才、工作站点引才、项目合作引才等多种柔性引才方式。如,股权投资引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人才非全职来温创办企业,可申报各级重大人才工程创业类项目,入选者享受全额“创业券”和“创业发展资助”。


标签:人才;温州;实施办法;创业;人才飞地;市委人才;聘用;自主创新示范区;人才公寓;全额
编辑:江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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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人才飞地” 助力“两区”建设 温州出台柔性引才新举措
2019-05-09 09:15:52 来源: 温州日报 记者 姜巽林

  聚焦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现实之需,温州出台《柔性引才实施办法(试行)》,以“人才飞地”引才、校地平台引才、短期聘用引才等一揽子新举措,给出真金白银、人才公寓等支持,真情欢迎“候鸟型”人才来温创业创新。这是记者昨天从市委人才办获悉的。

  柔性引才是指,在人才引进过程中,突破地域、户籍、身份、档案、社保、人事关系等限制,实现“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一种引才机制。“当前温州的引才方式以全职为主,为了更广泛、更充分地汇聚智力支持,推出了柔性引才一揽子举措。其主要作用是打破壁垒、灵活引智,体现了温州欢迎广大人才来创业创新的开放姿态。”市委人才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打造“人才飞地”

  享受场租减免、发放“创业券”

  当前一些温州民营企业因发展的实际需要,把研发中心设在上海、北京等城市,短期内无法在温州设立研发中心,但企业在温州的生产经营又十分需要智力支持,对此,广大民营企业呼声很高。

  这就需要从地域上打破藩篱,为此,该《实施办法》推出“人才飞地”引才政策,明确了对我市用人单位在市外全资设立的主要从事研发(设计)的机构,其全职聘用的各类人才可申报各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享受全额个人奖励或特殊支持,用人单位引才奖励按50%兑现。同时,对入驻我市海外创新中心、域外孵化器等“人才飞地”的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给予场租减免优惠或租金补贴,全额享受“创业券”和“创业发展资助”。

  活用校地平台

  打破编制藩篱让人才留得安心

  温州开放引才,也体现在对校地平台引才的创新上。据介绍,在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过程中,我市大力引进建设中科系、高校系、央企系和国际系等高端科研机构的研发分支机构,引进建成了中国科学院大学温州研究院、浙江大学温州研究院等一大批研究院。引来的人才虽然全职在温工作,但编制不在研究院,根据过去的政策不能享受住房等支持。如何让人才安心留下来创业?

  《实施办法》根据“温州人才40条新政”进行创新,打破人事关系的约束,让各种智力引过来后能安心留下来发展。比如,对国内外高校院所派遣到我市高校院所或创新型分支机构(研究院)工作、不改变人事关系但聘期3年以上、每年在温工作6个月以上的人才,可申请全额租房补贴或租住人才公寓。其中,新引进的ABC类人才个人奖励按50%兑现,其他人才允许通过温州用人单位申报市、县(市、区)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享受全额个人奖励。

  多条引智途径

  精准对接人才需求助在温创业

  既鼓励支持长期留在温州创业发展,也支持短期内合作共赢。“共享经济大背景下,智力共享也成为潮流。一些人才身兼多职,担任好几个公司技术总监,只要不涉及知识产权问题,我们十分欢迎这些人才‘分出’时间来温设置短期项目。”市委人才办有关人员介绍说,针对这种情况,《实施办法》明确,对新引进“双聘院士”的用人单位,按每人60万元的标准给予引才奖励,分3年发放,申请时要求已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且年薪达到60万元以上。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且每年在温工作累计时间2个月以上的,可申报各级重大人才工程短期项目,入选者个人奖励按50%兑现。

  此外,《实施办法》中还有股权投资引才、退休返聘引才、工作站点引才、项目合作引才等多种柔性引才方式。如,股权投资引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人才非全职来温创办企业,可申报各级重大人才工程创业类项目,入选者享受全额“创业券”和“创业发展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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