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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考核与老师待遇晋升挂钩
温州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 “县管校聘”改革
2018-07-06 09:49:32 来源: 温州晚报 记者 胡晚露

  昨日上午,全市学校党建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温州市第二十三中学举行。

  会上,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党委出台《关于开展红色领航“立德树人”行动全面推进新时代公办学校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学校思政建设、党建引领、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建体制机制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围绕教学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教学,推进公办学校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意见》提出,要完善学校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学校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评体系,党建工作考核权重不低于20%。另外,还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待遇晋升、职称评审、评先评优等挂钩。例如,平阳县教育局把党建工作纳入学校发展性评价考核重要内容,建立“一季度一督查、半年一评比”工作机制,组建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督导组,采用电话抽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实行常态化督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以抄告单的形式予以反馈并责令限期整改。同时,每半年开展一次“互学互比”,实行打分排名。

  教师是学校教育的主体,因此,《意见》提出,要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激发教师队伍活力。另外,还要制定实施瓯越教育人才培养三年行动计划,选拔1000名学科优秀青年教师予以重点系统培养等。不过,建设高素质教师人才队伍的同时,也要筑牢师德基础。《意见》指出,要实施“德馨工程”建设,建立完善师德监督和师德评价制度,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加大对有偿补课、体罚学生、收受礼品礼金等师德失范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的,追究校党组织书记和行政负责人的责任。

标签: 党建工作;师德;督查;学校党建;考核;中学;基层组织建设
编辑: 贾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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