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三门县海游街道安居小区的市民王先生收到了一张明信片,他有些惊讶,“如今电话、微信等通讯方式如此方便,谁还会寄明信片呢?”
王先生随即仔细看了看这张明信片,原来它是一张交通违法告知书,背面写有:王某,你于2019年8月29日13时12分,在人民路与光明路交叉口,因闯红灯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设备系统抓拍记录,现依法对你予以警告。请你引以为戒,如有再犯,将严肃处理。落款为三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原来,这是三门交警为了纠正交通违法行为,扩大文明出行宣传、教育面,而创新推出的举措。
“不文明的交通违法行为一直频现三门街头,之前我们也推出了微信和马路显示屏曝光交通违法行为人信息的举措,但所取得的效果不是很理想。所以这次采取寄邮寄明信片的方式,它专门针对行人闯红灯、过马路不走斑马线、非机动车骑乘不戴头盔、不走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三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宣教中队中队长陈民透露,截至目前,三门交警已经寄出86张明信片。接下来,交警部门还将定期对首次因交通违法被抓拍到的非机动车和行人,寄出此类明信片。
记者留意到,为了能让该明信片真正起到告知、宣传效果,在设计制作上,交警部门采用统一形式的每枚8角的邮资明信片,其正面详细记录着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情况,注明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时间、地点、违法行为等信息,并配有“与文明一起上路、伴平安一起回家”“行文明路、做文明人”等警示语;背面则是寄信地址和微信二维码。
“我们还希望这张明信片能起到一卡多用的效果,一个违法行为人收到一张明信片,受教育的不仅是违法行为人本人,它的警示教育作用还能扩散到每一个经手明信片的人,比如家庭成员、单位同事等。”陈民表示。
近日,家住三门县海游街道安居小区的市民王先生收到了一张明信片,他有些惊讶,“如今电话、微信等通讯方式如此方便,谁还会寄明信片呢?”
王先生随即仔细看了看这张明信片,原来它是一张交通违法告知书,背面写有:王某,你于2019年8月29日13时12分,在人民路与光明路交叉口,因闯红灯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设备系统抓拍记录,现依法对你予以警告。请你引以为戒,如有再犯,将严肃处理。落款为三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原来,这是三门交警为了纠正交通违法行为,扩大文明出行宣传、教育面,而创新推出的举措。
“不文明的交通违法行为一直频现三门街头,之前我们也推出了微信和马路显示屏曝光交通违法行为人信息的举措,但所取得的效果不是很理想。所以这次采取寄邮寄明信片的方式,它专门针对行人闯红灯、过马路不走斑马线、非机动车骑乘不戴头盔、不走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三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宣教中队中队长陈民透露,截至目前,三门交警已经寄出86张明信片。接下来,交警部门还将定期对首次因交通违法被抓拍到的非机动车和行人,寄出此类明信片。
记者留意到,为了能让该明信片真正起到告知、宣传效果,在设计制作上,交警部门采用统一形式的每枚8角的邮资明信片,其正面详细记录着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情况,注明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时间、地点、违法行为等信息,并配有“与文明一起上路、伴平安一起回家”“行文明路、做文明人”等警示语;背面则是寄信地址和微信二维码。
“我们还希望这张明信片能起到一卡多用的效果,一个违法行为人收到一张明信片,受教育的不仅是违法行为人本人,它的警示教育作用还能扩散到每一个经手明信片的人,比如家庭成员、单位同事等。”陈民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