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借条企图通过诉讼手段进行讹诈,与他人恶意串通、虚构债权逃避法院执行,指使员工向法院提起虚假民事诉讼以逃避公司债务……近年来,民事诉讼领域内虚假诉讼现象频发,不仅使无辜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受损,还严重破坏了社会诚信,干扰司法秩序。
为有效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促进诉讼诚信,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规制民事虚假诉讼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在全省首创虚假诉讼举报奖励制度。对于举报虚假诉讼案件的单位和个人,经查证属实的,应当给予500元至1万元的奖励。同时,《实施细则》还明确,对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案件成绩突出的审判人员,应当予以表彰。
此外,《实施细则》还对虚假诉讼行为人的惩戒制度进行了明确规定。法院将视情节,对实施虚假诉讼的行为人处以1000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款,对单位处以5000元至100万元不等的罚款,并视实际情况对行为人处以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实施细则》,诉讼参与人有下列6种行为的,可以认定为虚假诉讼:伪造、变造证据以证明其主张,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通过伪造证件、伪造代理手续、代签姓名等手段,冒充他人参加诉讼;在对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已履行举证义务后,仍虚构法律关系及相应事实进行抗辩的;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并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其他应当认定为虚假诉讼的情形。
伪造借条企图通过诉讼手段进行讹诈,与他人恶意串通、虚构债权逃避法院执行,指使员工向法院提起虚假民事诉讼以逃避公司债务……近年来,民事诉讼领域内虚假诉讼现象频发,不仅使无辜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受损,还严重破坏了社会诚信,干扰司法秩序。
为有效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促进诉讼诚信,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规制民事虚假诉讼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在全省首创虚假诉讼举报奖励制度。对于举报虚假诉讼案件的单位和个人,经查证属实的,应当给予500元至1万元的奖励。同时,《实施细则》还明确,对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案件成绩突出的审判人员,应当予以表彰。
此外,《实施细则》还对虚假诉讼行为人的惩戒制度进行了明确规定。法院将视情节,对实施虚假诉讼的行为人处以1000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款,对单位处以5000元至100万元不等的罚款,并视实际情况对行为人处以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实施细则》,诉讼参与人有下列6种行为的,可以认定为虚假诉讼:伪造、变造证据以证明其主张,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通过伪造证件、伪造代理手续、代签姓名等手段,冒充他人参加诉讼;在对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已履行举证义务后,仍虚构法律关系及相应事实进行抗辩的;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并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其他应当认定为虚假诉讼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