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父亲节。薇薇一大早起来,就跟父亲说了声:“爸爸,你辛苦了!”薇薇17岁,因聚众斗殴被附条件不起诉,与父亲关系一直比较紧张。玉环市检察院检察官和社工一起,努力修复亲子关系,就在头天晚上,邀请薇薇全家,为父亲过了一个特别的生日。这是父亲记忆里,薇薇第一次为自己庆祝生日。
近年来,台州市检察机关推动加强和创新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并最大限度教育挽救罪错未成年人。去年初至今年5月份,不批准逮捕234人,不捕率为49.4%;不起诉312人,不诉率为48%;对406名不捕不诉人员开展帮教工作。同时,全方位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共对34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47.9万元,对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398人次,帮助被害人走出了阴影。
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监督撤案14人,发出纠正违法24件;主动协同市场监管、环保、教育等部门,探索开展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发出检察建议21件……去年以来,台州市检察机关深化刑事诉讼监督,重点监督纠正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漏罪漏犯,或者对未成年人错误立案的,并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去年6月,椒江区检察院成功办理了一起纠正未成年人被错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案。该案也是全省首例监督涉未民行执行不当案件。
小刚和小梅的生母生前欠了大量债务。他们的母亲过世后,债权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6年9月9日,法院作出判决,判决兄妹俩在财产继承范围内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判决生效后,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2月28日,兄妹俩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网上公布。2018年4月底,兄妹俩的亲属李某到椒江区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帮助。经未检办检察官调查,李某反映的情况属实。
2017年5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最高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四条规定,被执行人为未成年人的,法院不得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18年6月,椒江区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书。法院随即采纳了意见,撤销民事执行中将小刚兄妹俩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处置措施,屏蔽了兄妹俩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的信息。
“该案的成功办理,是台州市检察机关试点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的重要实践,为拓展和深化未成年人民事检察监督职能提供了参考。”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盛说。
充分发挥“双向保护”,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台州市两级检察院继续深化涉未刑事执行监督。对看守所未成年人与成年人是否存在混管混押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实现未成年人分片集中关押。结合高检院部署开展的试点工作,加强对看守所在押涉罪未成年人定期巡查、入所帮教等工作。
“我想申请取保候审。”去年2月,在温岭市检察院未检与执检部门联合对当地看守所监区进行巡查时,一名在押未成年人小白对检察干警说。原来,春节快要到了,小白希望能和家人一起过春节。
该院未检部门马上通过驻所检察室查询了解小白涉案情况,发现他2002年5月出生,被人纠集参与打架,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8年1月2日被刑事拘留,其入所案情记录中被害人伤势描述为“轻伤以上”。
未检干警敏锐地意识到其中可能存在错案风险,立即查询该案办理进度,发现该案刚移送审查逮捕。经查证,确定小白作案时刚满15周岁,被害人损伤程度为轻伤。侦查机关在损伤程度鉴定为轻伤后,未及时依法终止侦查,而是在拘留期限届满后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对此,温岭市检察院依法及时对小白作出无罪不捕决定,并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立即纠正并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侦查机关于2018年2月8日释放小白,并对其作出终止侦查决定。此外,该院未检部门还积极组织涉案嫌疑人家属与被害人进行调解,经多次联系沟通,最终促成小白及其他嫌疑人家属向被害人赔付43000余元,确保被害人及时得到救治。
在发挥监督作用的同时,台州市检察机关还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双向保护”。“我们通过参与看守所监管活动监督,发现未成年人被错误羁押的情况并及时予以纠正,充分发挥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叶文婷说。
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彰显检察温情
在仙居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中,涉案有未成年人小丁、小万、小张等六人,以及不满16周岁的小乙等四人。检察机关对多名未成年人依法进行分级干预,准确把脉案件定性,坚持对四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无罪不捕决定,并跟进监督侦查机关对该四人作出终止侦查决定,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审查期间,仙居县检察院注重化解社会矛盾,及时选派经验丰富的心理咨询师对受害者父亲进行心理疏导,并启动司法救助快速办理和市县两级联合司法救助机制,对受害者父亲司法救助4万元。同时,积极释法说理,促使小乙家属与小明父亲达成赔偿8万元的民事赔偿协议。
该院承办检察官王均成说,这一案件的办理,积极践行“枫桥经验”,进行释法说理、心理疏导,两级联动开展司法救助,彰显检察温情。
提升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法治教育实效,是台州市检察机关的另一项重点工作。去年9月,两级检察院开展检察长进校园担任法治副校长并举办法治讲座活动,市检察院检察长孔璋受聘担任台州一中法治副校长,为高一新生开展了“学法懂法、争做模范守法公民”的主题讲座。
去年至今,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法治讲座147场,受众达5.55万余人。今年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化检察长带头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检校共建活动,创建法治教育示范点,并开展校园司法保护专项行动,共同打造平安校园。
在此基础上,台州市检察机关还注重源头预防,加强和团委、妇联、关工委等部门的协同合作,推动完善未成年人社会治理体系,并形成了三门、路桥、玉环三种模式。目前,路桥区检察院已经将青少年事务社工引入刑事诉讼全过程,创新一体化观护机制,被高检院确定为全国未检创新实践基地。温岭市检察院与温岭团市委下属的青少年事务部紧密合作,成立“青少年司法社会服务中心”,目前已被高检院和团中央确定为未检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单位。
(文章中涉案未成年人均用化名)
6月16日,父亲节。薇薇一大早起来,就跟父亲说了声:“爸爸,你辛苦了!”薇薇17岁,因聚众斗殴被附条件不起诉,与父亲关系一直比较紧张。玉环市检察院检察官和社工一起,努力修复亲子关系,就在头天晚上,邀请薇薇全家,为父亲过了一个特别的生日。这是父亲记忆里,薇薇第一次为自己庆祝生日。
近年来,台州市检察机关推动加强和创新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并最大限度教育挽救罪错未成年人。去年初至今年5月份,不批准逮捕234人,不捕率为49.4%;不起诉312人,不诉率为48%;对406名不捕不诉人员开展帮教工作。同时,全方位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共对34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47.9万元,对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398人次,帮助被害人走出了阴影。
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监督撤案14人,发出纠正违法24件;主动协同市场监管、环保、教育等部门,探索开展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发出检察建议21件……去年以来,台州市检察机关深化刑事诉讼监督,重点监督纠正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漏罪漏犯,或者对未成年人错误立案的,并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去年6月,椒江区检察院成功办理了一起纠正未成年人被错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案。该案也是全省首例监督涉未民行执行不当案件。
小刚和小梅的生母生前欠了大量债务。他们的母亲过世后,债权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6年9月9日,法院作出判决,判决兄妹俩在财产继承范围内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判决生效后,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2月28日,兄妹俩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网上公布。2018年4月底,兄妹俩的亲属李某到椒江区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帮助。经未检办检察官调查,李某反映的情况属实。
2017年5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最高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四条规定,被执行人为未成年人的,法院不得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18年6月,椒江区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书。法院随即采纳了意见,撤销民事执行中将小刚兄妹俩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处置措施,屏蔽了兄妹俩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的信息。
“该案的成功办理,是台州市检察机关试点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的重要实践,为拓展和深化未成年人民事检察监督职能提供了参考。”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盛说。
充分发挥“双向保护”,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台州市两级检察院继续深化涉未刑事执行监督。对看守所未成年人与成年人是否存在混管混押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实现未成年人分片集中关押。结合高检院部署开展的试点工作,加强对看守所在押涉罪未成年人定期巡查、入所帮教等工作。
“我想申请取保候审。”去年2月,在温岭市检察院未检与执检部门联合对当地看守所监区进行巡查时,一名在押未成年人小白对检察干警说。原来,春节快要到了,小白希望能和家人一起过春节。
该院未检部门马上通过驻所检察室查询了解小白涉案情况,发现他2002年5月出生,被人纠集参与打架,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8年1月2日被刑事拘留,其入所案情记录中被害人伤势描述为“轻伤以上”。
未检干警敏锐地意识到其中可能存在错案风险,立即查询该案办理进度,发现该案刚移送审查逮捕。经查证,确定小白作案时刚满15周岁,被害人损伤程度为轻伤。侦查机关在损伤程度鉴定为轻伤后,未及时依法终止侦查,而是在拘留期限届满后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对此,温岭市检察院依法及时对小白作出无罪不捕决定,并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立即纠正并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侦查机关于2018年2月8日释放小白,并对其作出终止侦查决定。此外,该院未检部门还积极组织涉案嫌疑人家属与被害人进行调解,经多次联系沟通,最终促成小白及其他嫌疑人家属向被害人赔付43000余元,确保被害人及时得到救治。
在发挥监督作用的同时,台州市检察机关还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双向保护”。“我们通过参与看守所监管活动监督,发现未成年人被错误羁押的情况并及时予以纠正,充分发挥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叶文婷说。
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彰显检察温情
在仙居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中,涉案有未成年人小丁、小万、小张等六人,以及不满16周岁的小乙等四人。检察机关对多名未成年人依法进行分级干预,准确把脉案件定性,坚持对四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无罪不捕决定,并跟进监督侦查机关对该四人作出终止侦查决定,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审查期间,仙居县检察院注重化解社会矛盾,及时选派经验丰富的心理咨询师对受害者父亲进行心理疏导,并启动司法救助快速办理和市县两级联合司法救助机制,对受害者父亲司法救助4万元。同时,积极释法说理,促使小乙家属与小明父亲达成赔偿8万元的民事赔偿协议。
该院承办检察官王均成说,这一案件的办理,积极践行“枫桥经验”,进行释法说理、心理疏导,两级联动开展司法救助,彰显检察温情。
提升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法治教育实效,是台州市检察机关的另一项重点工作。去年9月,两级检察院开展检察长进校园担任法治副校长并举办法治讲座活动,市检察院检察长孔璋受聘担任台州一中法治副校长,为高一新生开展了“学法懂法、争做模范守法公民”的主题讲座。
去年至今,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法治讲座147场,受众达5.55万余人。今年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化检察长带头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检校共建活动,创建法治教育示范点,并开展校园司法保护专项行动,共同打造平安校园。
在此基础上,台州市检察机关还注重源头预防,加强和团委、妇联、关工委等部门的协同合作,推动完善未成年人社会治理体系,并形成了三门、路桥、玉环三种模式。目前,路桥区检察院已经将青少年事务社工引入刑事诉讼全过程,创新一体化观护机制,被高检院确定为全国未检创新实践基地。温岭市检察院与温岭团市委下属的青少年事务部紧密合作,成立“青少年司法社会服务中心”,目前已被高检院和团中央确定为未检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单位。
(文章中涉案未成年人均用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