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法院:把握“三度”服务民营企业
2019-05-08 15:34:27
来源: 台州日报 记者 蒋虎雄 通讯员 张茹颖

  近日,仙居法院联合仙居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举行企业家座谈会,听取企业发展面临的问题以及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新形势下,如何给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新时代人民法院的一个新课题。仙居法院的做法是:立足新情况、新问题,秉承善意执行的理念,灵活施用“三度”策略,最大限度保障各方利益,从而优质高效地服务民营企业发展。

  最大限度保障企业生产

  去年,王某位于仙居县下各镇创新工业园区的工艺品厂差点倒闭。

  王某在该园区一家汽车零件厂的厂房里租了一层楼,用于生产经营。在这个7000多平方米的厂房内,像王某这样的工艺品厂还有5家,租期都截止到2019年年底。

  然而,这家汽车零件厂早在王某租赁前,就将厂房抵押给了银行,之后由于资金链断裂,该厂负债800万多元,其中一个合伙人欠债达2000万多元。该厂与王某等6家企业的租赁关系均属无效。

  按照法院通常的执行方式,就是涤除租赁,限期迁出,依法拍卖。这样一来,王某等6家企业不仅一时难以找到合适的地方搬迁,停工期间的损失也是他们无法承受的。

  一边是6家工艺品厂的存亡,一边是对汽车零件厂的强制执行,为保障各方利益,仙居法院执行干警多次组织调解。最终,6家租户每家自愿将未支付的一年半租金提高20%,先偿还银行抵押贷款,法院则对厂房进行带租拍卖,要求竞拍买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为6家工艺品厂争取到一年半的缓冲时间。

  在多方努力下,2018年年底,厂房成功拍得1600万元,债权人的权益得以兑现,6家企业也重获新生,达到了双赢的效果。

  这起案件的处理,为之后其他涉执企业危机的妥善化解提供了范本。仙居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对民营企业依法审慎采用查封、冻结、扣押等措施,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采取分期履行、执行和解等“放水养鱼”的方式,使企业逐步恢复“造血功能”,尽力帮助民营企业渡过难关。

  据统计,2018年以来,仙居法院受理被执行人为民营企业的执行案件791件,执结535件,结案标的1.07亿元,多起案件通过和解方式执结。

  最大程度实现企业价值

  今年4月16日,仙居法院举办的一场网络司法拍卖竞争异常激烈。经过180轮出价、160次延时,一处位于仙居县工艺品城、占地6.5亩的房产以1450万元成交,比评估价整整高出855.5万元。

  这处厂房属于仙居县某工艺品公司的一部分。该公司由于经营不善,负债累计达1.2亿元,仙居法院决定对其厂房依法进行司法拍卖。

  这家公司总的厂房占地28亩,建筑面积2万多平方米。凭借以往经验,这样大体量的房产拍卖很可能出现流拍,或者拍不出理想的价格。承办法官大胆设想:当地民营小微企业工业用房异常紧张,如果把房产分成几部分拍卖,是不是能收到“1+1>2”的效果?

  于是,承办法官与相关部门反复沟通,探讨这个方案的可行性,了解政策是否允许,转户办证是否存在困难。同时对厂房内的建筑进行详细摸底,确保分块的土地和建筑之间没有关联。经过一个月的反复磋商,最终决定将厂房分成三部分拍卖。

  为提高成交率和溢价率,仙居法院还选择对三处厂房进行错峰拍卖,分别在今年1月、2月和4月推出拍品。最终,三个拍品以总价7160万元成交,比该公司自行买卖谈判的价格高出3000万多元。

  “对于一些确实缺乏经营能力、资不抵债的企业,我们会依法及时进行司法拍卖,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但在实践中,由于一些资产拍卖对买家资格审查和条件要求高,破产企业的资产经常出现被贱卖或流拍的情况。”仙居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华海介绍,为了最大程度保护债权人利益,同时为企业减轻债务,仙居法院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想方设法创造条件,实现破产企业财产价值最大化。2018年以来,共拍卖厂房5套,成交金额1.12亿元,平均溢价率47.92%。

  最快速度为企业家服务

  改革开放后,不少头脑活络的仙居人外出创业,不仅提升了仙居的知名度,也为仙居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法院该如何在公正公平执法的前提下,为这些仙居籍企业家排忧解难?

  仙居人冯某是贵州某市的浙江商会会长,在贵州有家铸造公司。2013年,该公司与潘某合伙在贵州采矿,后因合伙协议产生纠纷,当地法院判决冯某夫妻及公司返还潘某279万元。

  2018年10月,潘某到冯某的财产所在地仙居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查封了冯某夫妻名下的一间楼房,并严格落实执行“三个一律”要求,对冯某限制出入境、限制高消费。

  这下,让经常做“空中飞人”的冯某急得团团转。今年4月12日,被限制高消费的冯某坐客车赶回仙居,希望能与潘某达成和解。

  案件经办人官焕云了解情况后,立即放下手头工作主持调解,双方最终签订和解协议。在收到冯某的执行款项后,执行干警兵分两路,到公安局和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赶在周末前为冯某解除了出入境限制和房产查封。

  第二天,买到飞机票的冯某匆匆赶回了贵州。

  据悉,仙居法院全力为涉企执行案件和民营企业家开辟“绿色通道”,不论他们是申请执行人还是被执行人,只要需求合理,都尽力满足。特别是对一些在外经商的企业家,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最大限度缩短执行周期,加快执结进度,方便企业家办事,为企业发展提供“加速度”。

标签:仙居法院;法院;仙居县;企业;冯某
编辑:江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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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法院:把握“三度”服务民营企业
2019-05-08 15:34:27 来源: 台州日报 记者 蒋虎雄 通讯员 张茹颖

  近日,仙居法院联合仙居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举行企业家座谈会,听取企业发展面临的问题以及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新形势下,如何给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新时代人民法院的一个新课题。仙居法院的做法是:立足新情况、新问题,秉承善意执行的理念,灵活施用“三度”策略,最大限度保障各方利益,从而优质高效地服务民营企业发展。

  最大限度保障企业生产

  去年,王某位于仙居县下各镇创新工业园区的工艺品厂差点倒闭。

  王某在该园区一家汽车零件厂的厂房里租了一层楼,用于生产经营。在这个7000多平方米的厂房内,像王某这样的工艺品厂还有5家,租期都截止到2019年年底。

  然而,这家汽车零件厂早在王某租赁前,就将厂房抵押给了银行,之后由于资金链断裂,该厂负债800万多元,其中一个合伙人欠债达2000万多元。该厂与王某等6家企业的租赁关系均属无效。

  按照法院通常的执行方式,就是涤除租赁,限期迁出,依法拍卖。这样一来,王某等6家企业不仅一时难以找到合适的地方搬迁,停工期间的损失也是他们无法承受的。

  一边是6家工艺品厂的存亡,一边是对汽车零件厂的强制执行,为保障各方利益,仙居法院执行干警多次组织调解。最终,6家租户每家自愿将未支付的一年半租金提高20%,先偿还银行抵押贷款,法院则对厂房进行带租拍卖,要求竞拍买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为6家工艺品厂争取到一年半的缓冲时间。

  在多方努力下,2018年年底,厂房成功拍得1600万元,债权人的权益得以兑现,6家企业也重获新生,达到了双赢的效果。

  这起案件的处理,为之后其他涉执企业危机的妥善化解提供了范本。仙居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对民营企业依法审慎采用查封、冻结、扣押等措施,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采取分期履行、执行和解等“放水养鱼”的方式,使企业逐步恢复“造血功能”,尽力帮助民营企业渡过难关。

  据统计,2018年以来,仙居法院受理被执行人为民营企业的执行案件791件,执结535件,结案标的1.07亿元,多起案件通过和解方式执结。

  最大程度实现企业价值

  今年4月16日,仙居法院举办的一场网络司法拍卖竞争异常激烈。经过180轮出价、160次延时,一处位于仙居县工艺品城、占地6.5亩的房产以1450万元成交,比评估价整整高出855.5万元。

  这处厂房属于仙居县某工艺品公司的一部分。该公司由于经营不善,负债累计达1.2亿元,仙居法院决定对其厂房依法进行司法拍卖。

  这家公司总的厂房占地28亩,建筑面积2万多平方米。凭借以往经验,这样大体量的房产拍卖很可能出现流拍,或者拍不出理想的价格。承办法官大胆设想:当地民营小微企业工业用房异常紧张,如果把房产分成几部分拍卖,是不是能收到“1+1>2”的效果?

  于是,承办法官与相关部门反复沟通,探讨这个方案的可行性,了解政策是否允许,转户办证是否存在困难。同时对厂房内的建筑进行详细摸底,确保分块的土地和建筑之间没有关联。经过一个月的反复磋商,最终决定将厂房分成三部分拍卖。

  为提高成交率和溢价率,仙居法院还选择对三处厂房进行错峰拍卖,分别在今年1月、2月和4月推出拍品。最终,三个拍品以总价7160万元成交,比该公司自行买卖谈判的价格高出3000万多元。

  “对于一些确实缺乏经营能力、资不抵债的企业,我们会依法及时进行司法拍卖,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但在实践中,由于一些资产拍卖对买家资格审查和条件要求高,破产企业的资产经常出现被贱卖或流拍的情况。”仙居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华海介绍,为了最大程度保护债权人利益,同时为企业减轻债务,仙居法院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想方设法创造条件,实现破产企业财产价值最大化。2018年以来,共拍卖厂房5套,成交金额1.12亿元,平均溢价率47.92%。

  最快速度为企业家服务

  改革开放后,不少头脑活络的仙居人外出创业,不仅提升了仙居的知名度,也为仙居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法院该如何在公正公平执法的前提下,为这些仙居籍企业家排忧解难?

  仙居人冯某是贵州某市的浙江商会会长,在贵州有家铸造公司。2013年,该公司与潘某合伙在贵州采矿,后因合伙协议产生纠纷,当地法院判决冯某夫妻及公司返还潘某279万元。

  2018年10月,潘某到冯某的财产所在地仙居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查封了冯某夫妻名下的一间楼房,并严格落实执行“三个一律”要求,对冯某限制出入境、限制高消费。

  这下,让经常做“空中飞人”的冯某急得团团转。今年4月12日,被限制高消费的冯某坐客车赶回仙居,希望能与潘某达成和解。

  案件经办人官焕云了解情况后,立即放下手头工作主持调解,双方最终签订和解协议。在收到冯某的执行款项后,执行干警兵分两路,到公安局和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赶在周末前为冯某解除了出入境限制和房产查封。

  第二天,买到飞机票的冯某匆匆赶回了贵州。

  据悉,仙居法院全力为涉企执行案件和民营企业家开辟“绿色通道”,不论他们是申请执行人还是被执行人,只要需求合理,都尽力满足。特别是对一些在外经商的企业家,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最大限度缩短执行周期,加快执结进度,方便企业家办事,为企业发展提供“加速度”。

标签: 仙居法院;法院;仙居县;企业;冯某
编辑: 江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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