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台州市再推促进就业新政《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2通知》),明确了稳岗补贴等有力措施,积极支持企业健康发展,以便更好地服务台州市民营经济再创新辉煌和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通知》共分6个部分20条,分别为支持企业健康发展、鼓励支持创业就业、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做好失业人员帮扶、加强组织实施和其他。
台州市人社局局长许世斌介绍,该《通知》根据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只做加法,不做减法”,“我们还对省里部分政策进行了细化,包括强化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加强创业载体建设、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等方面,都具有台州特色,更加适应我市工作的实际。”
下一步,人社部门将立即着手企业稳岗补贴的申报和补贴发放工作,计划从3月份开始,开展全市企业稳岗补贴相关工作的受理。
亮点1:加大企业稳岗支持力度
新政在支持企业稳定发展方面,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预计每年可为企业减轻负担1个亿。
而对于困难企业的稳岗补贴力度也被加强,新政规定,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稳岗补贴的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50%确定。
亮点2:加大企业用工服务支持力度
“为了强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在服务企业用工中的有效作用,新政规定,对介绍失业职工及时实现再就业的,每介绍一人就给予300元的补贴,不再限定一次性介绍20人以上,其中介绍重点人群再就业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许世斌介绍。
还有,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给予每吸纳1人2000元/年连续3年的带动就业补贴,并给予连续3年企业缴纳部分全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这样做为的是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
亮点3:加大企业就业见习推进力度
为了推动企业与高校毕业生有效对接,促进更多的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留在台州就业,新政将从原来毕业学年大学生、毕业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标准,扩展至所有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将见习补贴标准从最低工资标准的60%提升至100%,其中被评为市级和省级以上就业见习示范基地的,补贴标准从原来最低工资的70%、80%分别提高至110%和120%。
同时鼓励就业见习基地的建设,将评为市级就业见习示范基地的一次性奖补从原先的5万元提升为10万元,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对运行良好的就业见习基地,给予最高每家5万元的奖补。
亮点4:加大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力度
新政对于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困难企业组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的,将给予全额岗位培训补贴;对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企业在岗职工取得岗位所需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放宽至“1年以上”。
亮点5:加大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力度
台州市通过这次新政,在全省率先将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范围,扩展到返乡下乡初次创业的城乡劳动者。
同时,鼓励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返乡下乡创办现代农业和养老家政服务企业,正常经营满1年的,给予企业最长连续3年累计10万元的创业补贴。
亮点6: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力度
在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限制和加强优秀项目贷款扶持方面,新政的动作也很给力。例如,对自主创业人员及其配偶,除有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记录外没有其他贷款的,可同时申请30-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等。
亮点7: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力度
对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和贫困家庭劳动力,除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外,新政规定在培训期间,每月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给予生活费补贴。对不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贫困家庭登记失业人员,失业期间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