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上午,山门村村委会会议室。“刚才法庭组织双方对承包地上受损的橘子树进行清点,之前已经多次组织大家商谈了。现在,双方都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谈谈,看看怎么解决比较妥当。”椒江法院椒北法庭教导员陈由义说。
这是一起山门村村民起诉本村村委会的案件。据悉,根据山门村美丽乡村建设规划设计,需征用原告王某承包地用于建设农民公园。但因双方就征地补偿事宜多次协商无果,工程建设项目又迫在眉睫,4月19日,承包地上40棵橘子树被挖掘机破坏,给王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故王某诉讼至法院。
法院受理后,当即启动诉前化解机制,先后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均因分歧太大而失败。为保障山门村的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到橘树损失评估难、耗时长、费用高等情形,承办法官决定对橘园进行现场勘察,并邀请驻庭调解员和章安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于是有了文中开头的那一幕。
驻庭调解员陈先云说:“我们都清楚,整个事情的关键问题,就是村里在没有和原告完全商量好补偿事项情况下,就动工建这个农民公园。出发点是好的,但这个行为确实对原告的心理和财产都造成了损害。大家今天能坐下来再次谈,相信都是有诚意的……”自此,一场持续近3个小时的诉前调解工作再次展开。
最终,王某及其家属认识到山门村建设发展的重要性,也被调解员们的细致耐心、村两委的真诚恳切所打动,双方终于化干戈为玉帛,达成调解协议。王某的承包地由村委会收回,村委会赔偿给王某5000元,并按本村村规民约标准,支付承包地补偿费用。